奥斯丁再现辉煌
一 大众文化中的“明星”
严格说来,简·奥斯丁从来没有消失过。
西方人文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中,她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为各个文艺批评流派提供取之不尽的资料,启发着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学者。从吉尔伯特、古巴尔(Gilbert&Gubar)合著的女性主义批评专著《顶阁里的疯女人》到塞义德(E.……Said)的后殖民主义理论,无不从奥斯丁作品里得到论据。
在另一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奥斯丁再现辉煌,多亏电影、电视、新闻媒介的魔力,使她现在走出学院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至少在英国、美国是如此。在美国小城的老百姓看来,奥斯丁是沉睡了近二百年后醒来而一举成名的“睡美人”。《傲慢与偏见》电视连续剧上演期间伦敦的观众达一千万,不少人含着眼泪给电视台打电话,求求他们快让两对情人结成眷属。对于这些观众来说,奥斯丁是他们美学经验中的一个新大陆。英国当代著名作家马丁·艾米斯(Martin……Amis)在美国的《纽约客》杂志上著文惊叹人们竟被当前的“奥斯丁现象”搞得晕头转向。
的的确确,奥斯丁作品的传播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她已打入大众文化。这位一向被普通读者误认为思想拘泥、题材狭隘、趣味琐碎的单身女士竟然进入了大众文化,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奥斯丁平生只有六部完整的长篇小说,其中四部已成功地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就以她的名作《傲慢与偏见》来说,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就有过由名作家A.赫胥黎执笔改编的电影,八十年代有过电视连续剧,而后来又有英国BBC改编的六集电视连续剧在英国、美国风靡一时。更轰动的是英国电影艺术家爱玛·汤普逊(Emma……Thompson)亲自执笔改编并担任女主角,由台湾名导演执导的《理智与情感》。该片在美国上演后受到热烈欢迎,奥斯卡评奖时呼声最高,得到多项提名,后来爱玛·汤普逊获得最佳改编奖。《理智与情感》是奥斯丁的早期作品,原不是她作品中最知名的,可是电影的改编“点铁成金”,使得作品也热起来,可以说是一部电影复活了一部小说。休·格兰特(Hugh……Grant)的表演还使得小说中原本木讷的男主人公爱德华·费拉斯活起来了。原作中只一笔带过的三小姐玛格丽特在电影中活泼可爱、富有个性,竟然成了角色,而且她的形象还大有发展余地。发表过奥斯丁小说“续篇”的美国女作家朱丽亚·芭蕾特发表了以玛格丽特为中心的小说《三小姐》,我国已有翻译出版。至于奥斯丁的另一部杰作《爱玛》,有美国影星G.帕尔特罗(G.……Paltrow)和英国的K.贝肯塞尔(K.……Beckensale)分别主演由小说改编的两部电影,使得人们除了熟悉《傲慢与偏见》以外,还了解作者的又一部杰作——《爱玛》。此外还有一部捕风捉影,自称根据《爱玛》改编的,十足好莱坞式的电影,名为《莫名其妙》,被斥为本身就“莫名其妙”,可见观众还是有选择、有鉴别的。在成功的改编中,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奥斯丁的晚期作品《劝导》。奥斯丁在《劝导》中一反自己惯常的嘲讽风格,对于青春即逝的女主人公投以深深的柔情与理解。《劝导》本是作为BBC非盈利的“戏剧杰作”的一个项目而制作的,可是在大银幕上公演获得意外的成功,又在各个电视频道上一播再播。之后,影城好莱坞特聘美国著名女作家费·威尔顿(Fay……Welden)把奥斯丁未完成的讽刺小说《沙地屯》续完并改编成电影。《沙地屯》开卷就以挖苦的笔调描写当时的“新事物”开辟旅游疗养地。故事以一连串可笑的“灾难”开始,结果如何则要看费·威尔顿的妙笔生花了。总之,奥斯丁的作品在大众娱乐中形成了热潮,没有看过作品的人现在都看到了电影或电视剧,熟悉了贝内特姐妹、达什伍德姐妹、安妮·埃利奥特以及爱玛·伍德豪斯等姑娘们戏剧性的人生经历。许多人从电视、电影又进一步去找书看,书店里各种纸皮廉价版的奥斯丁小说摆得琳琅满目。
近年来,西方古典名著的电影改编起伏跌宕。G.艾略特的《米德尔玛契》,H.詹姆士的《贵夫人画像》《鸽翅》《华盛顿广场》,E.沃顿的《天真的时代》,新改编的《简·爱》,V.伍尔夫的《达罗威夫人》……这些成功的改编再次证明了古典名著的普遍的吸引力和永恒的价值,而在这些成功的改编中,要数奥斯丁的胜利最为辉煌。
当然,随着奥斯丁作品的普及,她的形象也被商业化了。商店里各种以奥斯丁命名的提包、毛巾、围裙、瓷器、T衫、音乐磁盘等,令人眼花缭乱。《傲慢与偏见》的录像带在推出后两个小时内被抢购一空,《爱玛》电影音乐的磁盘风靡一时,朝拜奥斯丁故居的旅游也随之增加了两倍半。
总之,这位一百九十年前逝世的谜一样的英国女作家——她的墓碑上甚至没有提起她的作家身份——但在各种娱乐消遣媒介泛滥的西方的花花世界里竟然经历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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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家族关系的网络
令后世着迷不已的奥斯丁1775年生在英国汉卜夏郡乡间一位英国国教教长乔治·奥斯丁的家庭,祖籍原为英国南部肯特郡的羊毛商。
第一代约翰·奥斯丁(1560—1620)、第二代约翰·奥斯丁二世(1585—1650)和第三代约翰·奥斯丁三世(1629—1705)都是殷实的羊毛商人,在当地颇有声望。这个家庭的衰落是从第四代的约翰·奥斯丁开始的,他便是上述乔治·奥斯丁的亲祖父、简·奥斯丁的曾祖父。这位仁兄生前挥霍无度,欠下一身债便一病不起,1704年病逝。他临死前求自己的父亲代为还债和照顾无依无靠的妻子儿女。不料作为父亲的约翰·奥斯丁三世于次年也突然去世。打开他的遗嘱才知道,老头把自己的全部财产完整地留给了长孙,即约翰·奥斯丁五世,而对于其他五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分文不给、只字未提。在当时,立嘱人经常采取这种做法以保障家产的完整。约翰·奥斯丁四世的寡妇生活无着,便卖了所余的家当,带着六个孩子移居外乡,在一家文法学校找到了一份管家的差事,孩子们免费在该学校念书。简·奥斯丁的这位曾祖母奋斗了十五年,1721年去世的前夕亲眼看到孩子们都出息了:女儿贝蒂出嫁,成了胡波太太,儿子们除了一个夭折以外,四个都拜了师父做学徒,最小的儿子威廉·奥斯丁跟外科医生学技。这位威廉·奥斯丁便是乔治·奥斯丁的生父、简·奥斯丁的祖父。
威廉·奥斯丁定居顿桥市,娶了一位医生的女儿,生有三个孩子:女儿费拉戴尔菲亚、儿子乔治(即简·奥斯丁的父亲),以及小女儿莱奥诺拉。少年乔治这一代几乎重复了自己父辈的命运。他们年幼丧母,父亲威廉续弦以后,还没有来得及立下新的遗嘱保护孩子们的利益,便于三十六岁那年突然去世,三个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被继母赶出家门。大女儿费拉戴尔菲亚,即简·奥斯丁的大姑妈,只身跑到印度嫁人了;她跟奥斯丁一家来往频繁,后来演出许多故事。二女儿莱奥诺拉凄凄惨惨独守终身,她的遭遇正是简·奥斯丁小说里的女主人公们竭力要逃避的命运。少年乔治·奥斯丁被姑妈胡波太太收留,在老家顿桥读书。他学习勤奋,十六岁便获得奖学金赴牛津大学,毕业后,除短期回顿桥母校任教外,一直待在牛津,1751年获教职,成为英国国教会的牧师。这是当时有教育而没有钱的青年最好的出路。
乔治·奥斯丁靠叔叔的影响力,获得了英国南部汉卜夏郡史蒂文顿教区长的职务,年收入一百英镑左右,后来又是靠亲戚的提携,兼管临近的狄恩教区,加上招收住宿学生和经营农庄的作物,日子还过得去。乔治于1764年与卡桑德拉·李小姐结婚,对方门第比他高,父亲和伯父都在牛津大学有地位和影响。后来,简·奥斯丁的大哥詹姆士(1765—1819)就是靠姥姥家人的关系于十四岁那年进了牛津大学,步父亲的后尘,也是靠教会讨生活。他后来继承了父亲的教区,还娶了一位将军的女儿。安·马休小姐给詹姆士·奥斯丁带来了丰厚的嫁妆;不仅如此,后来詹姆士的两个弟弟佛兰西斯(1774—1865)和查尔斯(1779—1852)加入了英国海军,又是他们大哥的岳丈马休将军从中为之活动,促成他们在军中的晋升。
简·奥斯丁最喜欢的哥哥是亨利·奥斯丁(1771—1850),他的一生最富有传奇色彩:他随大哥上了牛津大学,但对于教职不感兴趣,于是加入了牛津地区民团,当上了军官,不久以后,娶了自己的姑表姐伊莱莎。伊莱莎是老乔治的姐姐费拉戴尔菲亚,只身跑到印度嫁了人,在印度生的女儿。费拉戴尔菲亚孀居以后,带着女儿伊莱莎旅居法国。在法国,伊莱莎在母亲的怂恿下嫁给了一位法国贵族。这位贵族在1792年的大革命中上了断头台,孤苦伶仃的伊莱莎一个人狼狈不堪,逃回英国,跑到史蒂文顿教区的舅舅家避难,跟简·奥斯丁一家的七个兄弟姐妹厮混。这一位富有魅力的年轻寡妇在两个表哥詹姆士和亨利之间犹豫不定,詹姆士等得不耐烦,娶了将军的女儿安·马休小姐,于是伊莱莎便毅然嫁给了亨利,并说服他脱去军装,移居伦敦,与人合办银行。简·奥斯丁的哥哥亨利和嫂嫂伊莱莎婚后在伦敦生活十分阔绰。简和姐姐卡桑德拉常常得到邀请到伦敦做客。晚年,亨利的银行倒闭,那时他的妻子伊莱莎已去世,他抱着一线希望跑到法国妄想找回妻子前夫在法国大革命中丧失的产业。碰壁之后,乐观的亨利操起他年轻时不屑一顾的行当,回到教会的怀抱了。靠着亲戚的帮助,亨利竟然弄到了一个乡间的教职,安度晚年。
如果说亨利的一生丰富多彩,那么简·奥斯丁的另一个哥哥爱德华(1768—1852)则是全家的幸运儿。爱德华从小被有钱有地位的亲戚奈特夫妇看中,收养为子。1797年,他的养父去世,爱德华改姓奈特继承了奈特的家产,成了庄园的主人,当地的一大户。老乔治·奥斯丁,如像奥斯丁小说中的许多父亲那样,生前没有为自己的妻女做任何安排,他1805年去世后,寡妻孤女的生活无着落,于是这个被父母过继给别人的爱德华出面把自己在肯特郡、肖顿村的一处房子让给了孀居的母亲奥斯丁老太太和两个未婚的姐妹三人合住。简·奥斯丁就是在这幢房子里写下了她的晚期杰作,在这里度过了她最后的岁月,直到逝世。
可是,也正是在这几年里,爱德华继承的一部分家产发生纠纷,当年的遗嘱附件引起争执,奥斯丁母女三人的住处险些得而复失。最后,爱德华·奈特先生“割地赔款”才保住了自己的遗产,也保住了母亲和姐妹俩的安宁。除了这一桩官司以外,还有一份遗嘱悬案扰乱了奥斯丁一家,也破坏了简·奥斯丁晚年的心情。如前所述,奥斯丁老太太娘家有些地位,她的哥哥詹姆士·李先生,即简·奥斯丁的大舅,除父系的家产以外,还继承了一份远亲的财产,并且为了继承那份产业,改姓李·皮洛。简·奥斯丁自己的大哥不按传统随父亲取名“乔治”,而是随自己的大舅取名“詹姆士”,就是因为两家有默契:詹姆士是李·皮洛夫妇的未来继承人。可是1817年,李·皮洛先生去世后,奥斯丁一家人的希望彻底破灭:老先生把全部财产留给了妻子,外甥詹姆士及其弟妹分文未得,连他的胞妹,即简·奥斯丁的母亲,也被哥哥在遗嘱里忘得一干二净。这是奥斯丁一家很不顺心的一年,奥斯丁也于此年辞世。
三 “发家”的两个“法宝”
奥斯丁一家属于中产阶级。乡间的教区长、教士等职务是受人尊敬的,但收入和地位都不算高,奥斯丁家中又多子女,所以一家人的生活并不富裕。他们“发家”的一个“法宝”便是亲戚的网络,靠亲戚的影响力给子女找出路。奥斯丁家的两个小儿子,佛兰西斯和查尔斯,都是在十几岁的时候投奔了海军,在海军里的晋升就是靠奥斯丁家的儿女亲家马休将军的“美言”以及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亲戚的朋友和朋友的亲戚等关系网的运作才得以实现的。老乔治·奥斯丁为儿子的前程不惜亲自动笔写信托靠老相识。后来奥斯丁家族中的这两个儿子都在海军中做官做到很高的位置。我们从奥斯丁的晚期小说《劝导》和《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就可以知道,军中有人“说话”是多么的重要:温特沃思年轻时候就是因为在军中没有靠山、得不到提拔而被迫中断与女主人公安妮·埃利奥特的婚约。《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克劳福德为了向女主人公范尼求婚便为她哥哥在海军中的晋升奔跑,最后喊着“他成功了,成功了”来向意中人邀功请赏。
军中求发展是如此,在教会里爬上去的机会也离不开“网络”。奥斯丁的父亲本人以及她的哥哥詹姆士和亨利都是靠了有钱、有势力的亲戚为他们谋得教区长及教士职务的。这是当时大地产所有者的一个特权,往往把自己控制的教职保留给亲戚或自己的小儿子,因为他们指望不上继承财产。奥斯丁的小说《傲慢与偏见》里柯林斯牧师对德布尔夫人的阿谀奉承是以滑稽的方式表现了教会与地产的关系,而《理智与情感》中布兰登上校给爱德华·费拉斯安排的教职则是作者对这一陋习的一种正面的描写。我们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还看到,庄园主的二儿子爱德华·贝特拉姆没有遗产继承权,因此只能等父亲贝特拉姆爵士手里控制的教职出现空缺,而一旦有了空缺他便舒舒服服地填了进去。奥斯丁对于当时海军情况的熟悉、对于教会内幕的熟悉在英国小说家中是独一无二的,也就是说,她对于男人世界里的生存竞争是有深刻了解的。
“发家”的另一个法宝是继承财产,这也是男人们的专利。从奥斯丁曾祖父那一代开始,他们家族的兴衰都是跟财产的继承与否分不开的。简·奥斯丁的曾祖父约翰·奥斯丁四世死得早,而老奥斯丁三世把财产一股脑儿传给了长孙约翰·奥斯丁五世,于是她的祖父威廉·奥斯丁被剥夺了对祖父财产的继承权。后来,威廉又因为自己突然去世而使得自己的儿子乔治·奥斯丁姐弟三个孩子被剥夺了对于他的财产的继承权,直到多年以后总算盼到他们继母死亡,那时已经进入老年的乔治才收回了父亲的一幢房子。简·奥斯丁的哥哥爱德华被有钱的亲戚看中,继承了财产和庄园,这对奥斯丁一家的意义太大了,几乎对于全家每个人的命运都有重要影响。甚至可以说,要不是有爱德华的资助,我们今天也许看不到简·奥斯丁的《劝导》《曼斯菲尔德庄园》等晚期杰作了。此外,简·奥斯丁的姑表姐伊莱莎(后来嫁给亨利成了她的嫂子)年幼时候得到了自己的教父、当时的印度总督华伦·赫斯丁司先生一万镑的巨额馈赠,使得伊莱莎和她的母亲费拉戴尔菲亚能在欧洲过起阔绰的生活。更有趣的是,简·奥斯丁的姐姐卡桑德拉曾跟一青年教士福尔先生订婚。该青年奉命随海军航海到西印度群岛,结果在那里染病身亡。他临行前曾立下遗嘱,留给自己的未婚妻一千镑。老乔治·奥斯丁死后,有一段时间,奥斯丁母女生活拮据,于是卡桑德拉的这笔小小的遗产每年三十镑的利息,贴补了娘儿三个的生活。这也就是说,简是家里唯一没有继承财产的人了。要不是她有一点版权收入的话,她是全家最穷的一员。而简·奥斯丁生前的创作收入没有超过一千镑。
四 生平与创作
当简·奥斯丁的兄弟们在伦敦的生意场发财、在海上追求战功和荣誉、在庄园上作威作福,或在教会里混日子的时候,简和姐姐卡桑德拉都在做什么呢?从书信看来,姐妹俩虽然没有什么“事业”可言,可是一天一天的日子过得也很充实、很忙碌。她们的一个重要活动就是访亲会友;当时乡村的交通不甚发达,因此串亲戚一去就要住几天,甚至几个月。她们姐妹俩还轮流去伦敦在哥嫂亨利和伊莱莎家做客,逛商店、买衣料、看戏、看画展、参观博物馆,简在信中津津乐道地描写了她在伦敦的乐趣。此外,在哥哥爱德华继承了庄园之后,她们姐妹俩还时常到爱德华家里做客,一去就是几个月。那里有宽敞的房间,暖融融的壁火,简不但住得舒服,而且享受了在家中难得的“隐私”权。当然,这些活动也不都是图清闲。有时候,亲戚家妇女生孩子,或办丧事,姐妹俩也去帮忙。不过,这种时候,总是姐姐卡桑德拉出马的时候多,如爱德华的妻子在生第十个孩子时不幸去世,就是卡桑德拉去照应一群没有娘的孩子。后来,詹姆士的妻子去世,她们把孩子接回家来,简姑妈最会讲故事、哄孩子。
简·奥斯丁是在这样热热闹闹的家庭环境里开始写作的。
奥斯丁全家都有写作的“基因”,老乔治·奥斯丁是牧师,在牛津读书时就舞文弄墨,何况后来当了牧师还要经常写布道词。简·奥斯丁的母亲是书香门第,虽然婚后在家照料七个孩子和自家的农场,但是跟亲戚朋友通信或给孩子们写信还常用打油诗形式,颇有幽默情趣。简·奥斯丁的大哥詹姆士和四哥亨利在牛津大学时候联合办过一个文艺刊物。每逢节假日,全家还经常在自家农场的大草料库里举行业余戏剧演出。此外,当时的流通图书馆遍布全国,奥斯丁姐妹和她们的亲戚朋友家的女士们都喜欢看小说,正如奥斯丁在一封信里说的,“我们全家都看小说,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时恐怖小说和感伤小说非常流行,简·奥斯丁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写作的,早期习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当时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写给家里人传阅,消遣取乐的。
简·奥斯丁的一个侄女回忆简姑妈在肖顿村期间写作的情况,说简总是第一个起床,弹一会儿琴,然后为她们母女三人准备早饭——早饭是她的任务,其他家务都是她大姐卡桑德拉的责任范围。饭后,简陪陪母亲,然后就坐下来悄悄地写作,一旦有外人进来,她就赶快收起稿子,尽女主人之道。传说那间屋的门一开,门轴就吱扭作响,简·奥斯丁执意不给它加油,留着做个“警报器”。但是有时候她又抑制不住自己的创作激情,待得好好的,她会突然跳起来,跑到屋子的另一头写下点什么,自己咯咯地笑。显然是灵感来了。
简和她姐姐只上过两三年的住宿学校。她的教育,正如她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贝内特所说的那样,是靠读家里的藏书;除了流行小说,英国的文学名著她也都熟悉。在当时,这多半是女人所能得到的最好的教育,做姑娘时简大部分时间待在家里,因此她的早期作品多半也是在热热闹闹的家庭环境里偷空悄悄写下来的。从现在的资料看来,简·奥斯丁十二三岁,即1787年间,开始动笔,写的多为滑稽、夸张之作,在家庭小圈子里传阅。这个阶段持续到1793年左右,即简十八岁的时候。这些作品现在已出版,共有三册之多,最长的一篇是滑稽模拟小说《爱情与友谊》。
1793或1794年间,即简·奥斯丁十八九岁的时候,她写下了她第一部重要作品,即中篇《苏珊夫人》。这是一部书信体小说,充分显示了奥斯丁的讽刺特点,对人物心里的把握以及奥斯丁式的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书信体的形式便于人物自我暴露,这也是《苏珊夫人》最妙的地方。
1796年(或许更早些),即简·奥斯丁二十岁刚出头的时候,她写下了长篇《埃丽诺与玛丽安》,还是书信体,在家人当中传阅。这部稿子奥斯丁于1809至1810年间进行修改,1811年以《理智与情感》的新标题出版。这是作者出版的第一部作品,作者匿名。顺便要交代一下,奥斯丁所有的作品都是匿名发表的。
1797年,奥斯丁完成了《初次印象》的初稿。1809至1810年间一旦《理智与情感》(原《埃丽诺与玛丽安》)定稿,奥斯丁便动手修改《初次印象》,重新定名为《傲慢与偏见》。该书1812年定稿,1813年年初出版。由于深受读者欢迎,年底又进行再版。
1798年至1799年间,奥斯丁写《苏珊》(非《苏珊夫人》),后来在修订中改名为《嘉瑟琳》,这部稿子曾被一位出版者买下,但是没有如约予以出版。1816年奥斯丁对这部旧稿进行修改,1818年在奥斯丁逝世一年以后才以《诺桑觉寺》的标题第一次发表。
1804年,奥斯丁动手写《华生一家》,但是始终没有完成。简·奥斯丁的父亲于1801年把教职和住房都让给长子詹姆士,自己离开住了几十年的史蒂文顿村,离开在汉卜夏郡的亲戚朋友,带着老妻和两个未出嫁的女儿定居旅游疗养胜地的巴思城。这个消息来得如此突然,据传,简·奥斯丁当场昏倒。无论真的晕倒过与否,总之,这次的搬迁对于奥斯丁的情绪是很大的打击,自然破坏了她的创作。何况他们一家收入大减,生活不定。1805年老奥斯丁去世,少了他的一份退休的收入,母女三人生活更加艰难。直到1808年,他们过继出去的儿子爱德华把她们娘儿仨安顿在他自己地产上的一幢房子里,这便是现代奥斯丁迷们朝圣的“肖顿屋”。总之,1801年至1808年的变迁对奥斯丁的写作是一个干扰,造成了一个时期的中断。
1808年以后,奥斯丁的写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更成熟、更旺盛的时期。她早期的几部稿子是这时修订的。
1811年,奥斯丁开始了《曼斯菲尔德庄园》,1813年定稿,1814年很顺利地出版了。事情很明显,《理智与情感》出版后得到读者好评,接下来的《傲慢与偏见》获得巨大成功,于是奥斯丁的下一部作品就比较容易得到出版。不仅如此,英国当时的摄政王(即后来臭名昭著的乔治四世)赏识奥斯丁的小说,他的每个住处都摆放一套她的作品。当时已经出版的只有《理智与情感》和《傲慢与偏见》两种。摄政王通过自己的图书总管克拉克先生向奥斯丁表示,希望她的下一部作品献给他,这一位大人物从来没有怀疑过,有谁会得到他的赏识而不受宠若惊。简·奥斯丁着实为难了一阵,最后不得不谨慎措辞,对付出一个低调的“献辞”。
1815年3月,奥斯丁完成了《爱玛》,当年年底出版,封页上标着1816年版。《劝导》是奥斯丁在完成《爱玛》后于8月8日开始的,于次年8月完成,最后的结尾有两个版本。
1817年春,奥斯丁开始了她的最有“现代意识”的《沙地屯》的创作,可惜,疾病于同年7月18日夺去了作者的生命。她最后的一句话是“除了死亡,我什么也不需要了”。在面临上帝的时刻,她把创作的欢乐与苦恼都置之度外,因此我们后世也永远无法知道《沙地屯》,这个建立在沙堆上的金钱梦,将如何结束。
《劝导》和《诺桑觉寺》于1818年合集出版,标题多半是奥斯丁的哥哥亨利加的。该书第一次署作者简·奥斯丁的真名,并附有亨利·奥斯丁为他妹妹写的“作者传略”。
从以上简单的年表可以看出奥斯丁的写作习惯。她总是在初稿上反复修改,像《傲慢与偏见》竟可以搁下十年再拿起来修改。她常常是把新稿的起草和旧稿的修改、定稿等多项工作交叉进行,反复润色,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在“二寸的象牙片上细细地描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五 简·奥斯丁与我们
奥斯丁的哥哥亨利做的“传略”为读者提供了一个简·奥斯丁其人其事的轮廓,半个世纪以后,奥斯丁大哥詹姆士的儿子,即简的大侄子,奥斯丁·李(他们这一支在姓氏后面加了“李”是为了继承舅爷的财产)于1870年发表了《回忆录》,第一次为读者呈献了一个有血有肉的简·奥斯丁——她的生平、她的交往、她的性情、她的爱好、她的写作等情况,总之描绘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简姑妈”。1870是奥斯丁批评史中重要的一年,因为除了史料性的“回忆录”,当代批评家R.辛卜逊发表了评论文章,第一次提出简·奥斯丁作品中的反讽问题。这样一来,简·奥斯丁的面目就复杂了,可以说,这是奥斯丁评论的新阶段。又过半个世纪,R.W.哈丁的“有节制的憎恶”呈献了一个更为复杂的作者形象——玩世不恭、冷眼旁观、精神优越、居高临下地观察着“村镇上的三四户人家儿”……总之,呈献了一个眼光尖刻、鄙视自己周围环境的“愤世者”。
当前,在奥斯丁的作品普及化、大众化的同时,学术研究也有长足的发展。1997年,有两部新版的奥斯丁传记在学界引起广泛注意,各重要文学、学术刊物都有评论。两位作者,英国的D.诺克司(David……Nokes)和美国的C.托马林(Claire……Tomalin)都以现代人的眼光重新审视奥斯丁有限的生平资料和所剩不多的信件,描绘了一个思想活泼、眼光锐利的女性观察者形象。
奥斯丁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从来不是陌生的,解放前就有旧译本,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有新译本和研究评论陆续出现,使得奥斯丁成为我们文化生活中的一个常驻的伴侣。1997年夏,在送走英国殖民主义的最后代表,迎接香港回归祖国的当儿,中央电视台播放六集《傲慢与偏见》电视连续剧,说明了我们在文化上的成熟。
奥斯丁像个谜,你捉不住她,她总是让你意想不到。她不过是个涉世不深的女人,一辈子在家做女儿,从来没有过“自己的一间屋子”,写的无非是些女流关心的家庭、婚嫁的琐事。就算是吧,可是嫁娶的事在她笔下就不一样,就有味儿。“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傲慢与偏见》中的这句名言被引用了千百次,它的妙处是说不完的。可是到底谁相信这条“真理”呢?是作者?是哪个人物?在《傲慢与偏见》的故事叙述中,我们可以随时随处感到作者对贝内特太太的嘲讽。这是一个耽于幻觉的蠢女人,可最后,还是她对了——有钱的单身汉的确想娶妻。不过这过程里,包含了多少现实内容:遗嘱、遗嘱的附加条款、继承权、等级、地产、军队、教会、新兴商业阶层、法律、道德、教养等都尽在其中,归根结蒂,还是财产。我们回顾前面介绍的奥斯丁的家族网络和“发家”史,就不难看出,奥斯丁是精通世故的女人。就以对遗产的态度而言,可以说,对遗产的企盼、获得、被剥夺或受挫牵动了奥斯丁全家好几代人的心思,也贯穿了简·奥斯丁的全部作品。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奥斯丁的全部作品都是从这个或那个角度写财产和遗嘱的作用——它或是捉弄人,或是成全人,总之影响着一个人的命运,或者说,它就是命运,也是驱动全部故事情节发展的动力。譬如,在《理智与情感》中,老达什伍德先生被他的重侄孙逗得开心,就立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他,排除了伺候他大半辈子的三个侄孙女儿。这就是《理智与情感》整个故事的出发点。正如《傲慢与偏见》中贝内特先生的五个女儿不能继承他的庄园而必须通过婚姻找出路,必须为“嫁得好”而奋斗,这才演出了有声有色的“傲慢”与“偏见”的好戏。因此,若是要问,简·奥斯丁的作品里到底都写了些什么呢?我们可以说,都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东西,家族、财产、继承权;里面有奋斗、有联络、有计谋、有等待、有幻灭、有成功,也有失败。
奥斯丁是捉摸不定的。以《爱玛》而言,谁能说《爱玛》中的爱玛小姐不聪明、能干、有钱、有地位、受尊敬、被爱包围着,是上帝的宠儿?可是,她太聪明了,在脑子里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都安排得头头是道,到头来,是爱玛自己被骗、被利用!我们终于发现,这部小说原来就是写爱玛的“聪明误”!同样在《理智与情感》和《劝导》中,体现“理性”的埃丽诺·达什伍德和安妮·埃利奥特最终都是在感情的冲动下定终身,而玛丽安·达什伍德——一个不顾一切的浪漫主义者——最后选择了比自己几乎大一倍的布兰登上校,像《傲慢与偏见》中没有出息的夏洛特·卢卡斯一样,找了一个“保险箱”。奥斯丁好像在问我们:你们真的了解自己吗?你们敢于正视自己吗?
奥斯丁的确是捉摸不定的。你说她保守吧,也没有错。你看她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大团圆来结束。如像侦探小说最后总要破案似的,奥斯丁笔下的姑娘们总能嫁出去,使读者放心,有安全感。坏姑娘们(如宾利小姐)的惩罚是嫁不出去。但事情又不那么简单。极端的“恶妇”如《苏珊夫人》中的苏珊夫人,她的下场不是嫁不出去,而是嫁给一个——不是打老婆的恶棍,不是酗酒的穷鬼,也不是挥霍无度的恶少——奥斯丁对于她的惩罚是嫁给一个傻乎乎的贵族!简·奥斯丁这就有一点调皮了,有点颠覆性了,好像冲着我们做鬼脸。你尽可以批评奥斯丁的小说“终归没有打破对于现有秩序永恒性的幻想”。的确,奥斯丁的小说世界是一个有秩序的世界。可以说,从这个意义上,《爱玛》整个就是一个维护等级和秩序的故事:爱玛小姐的错误不在于她给身份不明的哈丽埃特姑娘做媒,而在于她的判断错误;她单凭哈丽埃特长得细皮嫩肉就断定她是贵族的后代,因而自己闹出很多阴差阳错的笑话。最后,爱玛小姐嫁给了当地第一大户,其他男男女女也都在自己的阶级阶层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故事就圆满结束了。可是这圆满是有代价的,是靠糊弄爱玛的老父亲才得来的。《爱玛》中的“一家之长”,伍德豪斯先生,这个可笑的小老头,到处碍事,不把他打发掉别人是什么事也干不成的。也就是说,这部维护了等级秩序的小说竟然把一家之长——秩序与权威的代表——处理成个小丑!再看其他几部作品,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其中的“家长”几乎毫无例外,不是糊涂虫(如《理智与情感》中的达什伍德先生)就是败家子儿(如《劝导》中的埃利奥特爵士),要么像贝内特先生那样,自以为高明,可是事到临头却只是碍手碍脚,问题都是别人解决的。面对奥斯丁笔下这些糊涂可笑、软弱无能、自私可恨和不负责任的“家长”们,你还能毫无保留地说简·奥斯丁是保守的吗?
你站在达·芬奇的“微笑”面前,自然会琢磨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微笑呢?是嘲笑?是冷笑?还是温柔的笑?她要向你暗示什么?世人不知做过多少猜测。英国的小说家A.赫胥黎写过一篇有名的小说《微笑》,移时移地,通过一个英国老小姐的故事,暗示“微笑”者也能下手杀人。“微笑”的意味是无穷无尽的。
你打开奥斯丁的一部小说,你能一眼看清她在向你说什么吗?
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