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马里于斯 第一卷 从巴黎的原子研究巴黎 · 八
末代国王的隽语
夏天,流浪儿变成了青蛙;晚上,夜幕降临,在奥斯特利兹桥和耶拿桥前,从煤车和洗衣女工的船上,头朝下跳到塞纳河里,不顾廉耻和违反治安法。但警察监视着,于是出现高度戏剧性的场面,有一次引起友好的令人难忘的呼喊;这喊声在一八三〇年十分有名,是流浪儿之间带战略性的警告;像荷马的诗句一样很有节奏,像雅典娜节日埃勒齐斯人的朗诵一样几乎难以描述下来,又像古代女祭司对酒神的欢呼。喊声是这样的:“噢唉,蒂蒂,噢唉!有麻烦啦,有警察啊,小心,快走,从阴沟溜掉!”
有时,这个小鬼——流浪儿这样自称——识字;有时他会写字,他总能乱涂一气。不知通过什么秘密的互教互学,他们很快就掌握各种各样有利于公众的本领:从一八一五年到一八三〇年,流浪儿模仿火鸡的叫声;从一八三〇年到一八四八年,流浪儿在墙上画梨〔10〕。夏天的一个傍晚,路易-菲力普步行回宫,看到一个小不点的流浪儿,汗流满面,踮起脚来用木炭在纳伊铁栅的一根柱子上画一只巨大的梨;国王继承了亨利四世的好脾气,帮助流浪儿,画完了梨,还给了孩子一枚路易,对他说:“梨也在上面。”流浪儿爱吵闹,喜欢剧烈状态。流浪儿憎恨“本堂神父”。一天,在大学街,有一个小淘气鬼,对着69号的大门,用拇指顶着鼻尖,其余四指摆动,表示轻蔑。“你干吗对这扇门做这个动作?”一个行人问他。孩子回答:“里面有一个本堂神父。”这里确实住着教廷大使。然而,不管流浪儿信奉什么样的伏尔泰主义,如果有机会当唱诗班的孩子,他会接受,而且正儿八经地做弥撒。有两件事可望而不可即,虽渴望不已却等待不到:推翻政府和补好自己的长裤。
〔10〕 火鸡是对波旁王朝的讽刺,梨是七月王朝国王路易·菲力普的形体漫画像。
流浪儿熟谙所有的巴黎警察,要是遇到了,能说出每张面孔的名字。他能掰着指头数出来。他研究警察的生活习惯,对每个人有特殊的评语。他看警察的心灵,像翻开书来看一样。他会流畅地、不打格愣地告诉您:“这个阴险,这个凶狠,这个高大,这个可笑,”(所有这些词,阴险、凶狠、高大、可笑,在他的嘴里有特殊意义)“这个以为新桥是他的,不许别人在栏杆外面的边沿上散步;那个有个怪癖,爱揪人家的耳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