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三部 马里于斯 第七卷 褐铁矿老板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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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贝、格勒梅、克拉克苏和蒙帕纳斯

有一个四人强盗帮,克拉克苏、格勒梅、巴贝和蒙帕纳斯,从一八三〇年至一八三五年,统治着巴黎第三地下层。

格勒梅是一个降级的大力士。他以玛丽蓉拱桥街的阴沟为巢穴。他有六尺高,胸肌似大理石,二头肌似青铜,鼻息似岩洞的轰轰声,巨人的身躯,而脑壳像只鸟。简直像看到法尔内兹雕塑的赫拉克勒斯穿上斜纹布裤和棉绒上衣。格勒梅像雕塑而成,本可以降伏妖魔;他觉得自己当个妖怪更痛快。额角很低,太阳穴很宽,不到四十岁,已有鱼尾纹,毛发又硬又短,脸上的颊髯像刷子,野猪般的胡子;由此可以想见其人。他的肌肉要求干活,而他愚蠢的头脑却不愿意。他浑身有牛劲,却懒洋洋的,就因懒散而成为杀人凶手。有人以为他是克里奥尔人〔7〕,一八一五年他在阿维尼翁当过搬运夫,可能与布吕纳元帅有点接触。经过这段实习,他当了强盗。

〔7〕 克里奥尔人,安的列斯群岛等地的白种人后裔。

巴贝的槁项黄馘与格勒梅的一身肉不啻天地。巴贝清癯、博学。他没有城府,却令人看不透。可以透过骨头看到光,但透过眸子却什么也看不到。他自称是化学家。他在博贝什戏班当过小丑,在博比诺戏班当过滑稽演员。他在圣米伊埃尔演过歌舞剧。这个人鬼主意多,能说会道,笑容含有深意,手势似是而非。他的拿手戏是在露天叫卖“国家首脑”的石膏胸像和肖像。另外,他给人拔牙。他在市集表演奇异现象,有一辆带喇叭的木棚车,贴上这张广告:“巴贝,牙科专家,科学院院士,做金属和非金属物理实验,拔牙,处理他的同事弃之不顾的断齿。价格:一颗牙一法郎五十生丁;两颗牙两法郎;三颗牙两法郎五十生丁。机会难得。”(“机会难得”意思是:请尽量多拔牙。)他结过婚,有两个孩子。他不知道妻子和两个孩子的下落。他失去了他们,就像丢失了手帕一样。巴贝看报,这在他所处的黑帮圈子里是罕例。一天,还是他一家和他一起呆在木棚车上的时期,他在《信使报》上看到一个女人刚生下一个活了下来的牛嘴婴儿,便叫道:“这可发财了!我的妻子就没想到给我生这样一个孩子!”

此后,他丢下一切,要“闯荡巴黎”。这是他的原话。

克拉克苏何等样人?这是黑夜。他要等天刷黑了才露面。晚上他从洞里出来,天亮前赶回去。这个洞在哪里?没有人知道。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他也是背对着同伙说话。他叫做克拉克苏?不是。他说:“我叫做啥也不是。”如果冷不丁出现一支蜡烛,他便戴上假面具。他会腹语。巴贝说:“克拉克苏是二声部的小夜曲。”克拉克苏漂泊不定,四处流浪,十分可怕。别人拿不准他有名字,克拉克苏是个绰号〔8〕;别人拿不准他有声音,他的肚子比他的嘴话更多;别人拿不准他有脸,只能看到他的面具。他像无影无踪地消失了;他好像从地底下钻出来的。

〔8〕 克拉克苏有把钱挥霍光的意思。

蒙帕纳斯是个阴森森的人。他是个孩子,不到二十岁,面孔俊秀,嘴唇像樱桃,一头可爱的黑发,眼睛里闪出春天的光芒;他有各种恶习,渴望犯各种罪行。他每况愈下,作恶的胃口越来越大。顽童转成了无赖,又从无赖变成强盗。他可爱,带点女人气,文质彬彬,十分强壮,无精打采,凶狠异常。他的左帽檐翘起,按一八二九年的样式,露出一绺头发。他以抢劫为生。他的礼服精工细做,但磨损了。蒙帕纳斯是一幅风俗版画,因贫穷而谋财害命。这个青年杀人的动机,就是想穿得好。第一个对他说“你真漂亮”的轻佻女工,在他心里投下了黑点,把这个亚伯变成了该隐。由于长得漂亮,他想风雅;而首要的风雅,就是游手好闲;一个穷人的游手好闲,就是犯罪。闲逛的人很少有像蒙帕纳斯那样可怕的。十八岁上,他身后已留下好几具尸体。不止一个行人,手臂张开,脸埋在血泊中,躺在这个恶棍的身影下。头发卷曲,上了发蜡,束紧腰身,女人的臀部,普鲁士军官的胸部,街上的姑娘在他周围啧啧称赞,领带打得有模有样,兜里装着包铅的短棒,纽孔插上一朵鲜花;这就是那个要人性命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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