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27节

严歌苓2017年10月17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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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小曼奔着红毛衣长大了,但红毛衣穿到了妹妹身上。母亲的说辞是,妹妹皮肤白,小曼黑,穿红色乡里乡气。母亲不愿说主是继父做的,但她怕在拖油瓶女儿和继父之间弄出深仇大恨来,自己担当了。母亲一副“你还嫌我不够难,还要往死里为难我”的样子。小曼什么也不说,撇下已经为难得奄奄一息的母亲,回亭子间去了。第二天她在妹妹的衣橱里找到那件红毛衣,对着太阳光看,尽管被虫蛀成了笊篱,可还红得那么好,红色微微晕在周围空气里。死去的父亲跟母亲结婚时,在一家毛衣作坊给母亲订制了这件婚服。母亲穿扮得越发年少,他似乎满足的就是把一个小娃娃般的新娘抱进洞房。父亲在天有灵的话,知道红毛衣没他亲女儿的份儿,而去把别人的女儿穿扮成了洋娃娃,一定会在天上伤心的。因为父亲遗传的微黑的皮肤,她不配穿红色。红毛衣就要属于白胖的妹妹。她拆开袖口的线头,袖子很快被她拆掉。不一会儿她就成了个拆线机器,按照她心里一句咒语的节奏运行:“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

一个晚上,她把红毛衣变成了一堆弯弯曲曲的线头。染色当夜进行。她白天就在弄堂里看好一个铝盆,盆扔在一个邻居家门口,等废品站来收。盆原先的功用已经作废,因为把它当十多年卫生间的老猫死了。她把铝盆放在煤气灶上,煮了一盆水。水沸腾时,蚀入铝质的猫厕所气味淡淡地升腾。她往沸水里投了一包黑染料,用一根木棍搅动一锅黑水,再把一堆红色线头投进黑水的涡旋,满心还是同样咒语:“让你红!让你红!让你红!”她和着咒语的节奏,看红色被咕嘟嘟黑水淹没,眼看着就黑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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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衣所有的历史和秘密被碎尸灭迹了。锦绣未央小说

第二天早晨,谁都不知道晾晒在弄堂那根公共晒衣绳上的黑色细绒线是谁家的。至于铝盆,早已被扔进了弄堂外大马路上的垃圾箱。小曼第二天夜里将黑绒线收回,套在膝盖上独自绕毛线,断头都被仔细接上,结果绕出几大团挺体面的新绒线。她到区图书馆借来编织杂志,夜深人静时分编织。直到春天又至,妹妹要换装了,大叫红绒线衣失踪了。小曼自然成了头号嫌疑人,可是没人能逼出一句供词。母亲到学校打听,到小曼所在的文艺演出小分队打听,没人见过她穿那件红衣裳。心理罪小说

秋天的一个夜晚,小曼织完最后一针,把所有怀疑猜想的线索都收了头。第二天早晨,她梳洗之后,换上了新毛衣,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过如此。她的亲父亲,母亲,和她小曼,他们共有而不再的曾经,全被埋进黑色。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黑绒线衫,裤腿宽大的假军裤,一头野头发用了几十个发夹别规整,小曼走到弄堂里,人们悄声议论:“拖油瓶怎么了?一夜之间成美人了!”“美人?赖三!(女阿飞)”

母亲是唯一一个看穿黑色如何藏污纳垢的。早上她看见小曼苗条到妖冶的背影,没动声色。

像所有中学一样,小曼的学校也是“复课闹革命”,闹革命为主,复课是没有正经课上的。每天下午学校文艺小分队排练,母亲就是在礼堂找到了穿着黑毛衣踢腿下腰的小曼。母亲盯着黑毛衣,看出红毛衣碎尸灭迹案的整个过程来。凑近了,能看出黑毛衣里藏了许多断头。被虫蛀成的洞眼,拆成线就断开来,要耗费多大功夫去接啊,女儿简直能去纺织厂做挡车工了。那么美的一件红衣裳,就葬在这黑色里,以这鬼气的黑色还了魂。还看出什么了?那两个系在领口的绒球去了哪里?母亲揪住黑毛衣的领口,伸手进去掏,绒球充当了女儿永远欠缺的那一截青春发育。明朝那些事儿小说

“要面孔吗?”母亲看着两个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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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不吱声。

母亲抬手给了女儿两个耳光。

当天夜里小曼在浴盆里放了半盆冷水,把自己泡进去。江南三月,夜里的冷水还是足够冰冷,足够泡出一场高烧来。十年前,就是一场高烧让母亲长久地抱了她。一场高烧让母亲还原成她一个人的亲妈。十年里她也太不争气,一次像样的烧都没发过。她在冷水里泡了足足一小时,自身的三十六度五把半盆冷水都泡温热了,浑身冷得发僵,僵硬得正称心,上下牙嗒嗒嗒地敲木鱼,响得能供戏台上的小旦跑圆场。好了,泡到火候了,她欣喜如愿地把自己从浴盆里打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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