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红楼梦未完 · 三

张爱玲2018年10月20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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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四回写甄宝玉“比这里的哥儿略小一岁”。前八十回内,甄家四个女仆说甄宝玉“今年十三岁”(第五十五回)。那时候刚过年,上年叔嫂逢五鬼,和尚持玉在手,曾说:“青埂峰下别来十三载矣。”不难推出贾宝玉今年十四岁,所以比甄宝玉大一岁。但是晚清以来诸评家大都把宝玉的年龄估计得太大,这位潦草的续书者倒居然算得这样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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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青埂峰下”一语后,不再提宝玉的岁数,而第四十五回黛玉已经十五岁,反而比他大,分明矛盾,所以续作者也始终不提岁数,是他的聪明处。只在第九十回贾母说:“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那是他没细看原著,漏掉了第三回黛玉的一句话:“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所以根据第二回黛玉六岁,宝玉“七八岁”,多算了一岁。

宝玉出家后遥拜贾政,旋即失踪,甲本添出贾政向家人们发了段议论,大意是衔玉而生本来不是凡人,“哄了老太太十九年”。这句名句,旧本没有,没提几岁出家。

在年龄方面,原续书相当留神。元妃的岁数大概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跟他处处强调满人气氛一样,表示他熟悉书中背景。

鸳鸯自缢一场,补出秦氏当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发现甲戌本脂批,云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大家只晓得死得蹊跷,独有续作者知道是自缢。当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过王妃,王妃享年若干,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家丑。但是我们先把每件事单独看,免得下结论过早。

十二钗册子上画着高楼上一美人悬梁自缢,题诗指宁府罪恶。曲文《好事终》说得更明,首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又点悬梁。再三重复“情”字,而我们知道秦钟是“情种”,书中“情”“秦”谐音。

护花主人评:“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这许多年来,直到顾颉刚俞平伯才研究出来秦氏是自缢死的。续作者除非知道当时事实,怎么猜得出来?但是他看《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鸳鸯自缢一事。一看“词是秦氏,”画是自缢,不难推出秦氏自缢。

他写秦氏向鸳鸯解释,她是警幻之妹,主管痴情司,降世是为了“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下凡只为上吊,做了吊死鬼,好引诱别人上吊,实在是奇谈。这样牵强,似乎续作者确是曹氏亲族,既要炫示他知道内幕,又要代为遮盖。

秦氏又对鸳鸯说:“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若待发泄出来,这个情就不为真情了。”太平闲人批:“说得鸳鸯心头事隐隐跃跃,将鸳鸯一生透底揭明,殊耐人咀味,不然可卿之性情行事大反于鸳鸯,何竟冒昧以你我二字联络之耶?”是说鸳鸯私恋宝玉,也是假道学。续作者却不是这样的佛洛依德派心理分析家。

光绪年间的《金玉缘》写秦氏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座,管的是风清月白”。甲本原刻本想必也是这样。后四十回旧本缺鸳鸯殉主一回,同乙本,作“管的是风情月债”。看来旧本一定也是“风情月债”,甲本特别道学,觉得不妥,改写“风清月白”,表示她管的风月是清白的。“风清月白”四字用在这里不大通,所以乙本又照着旧本改回来,这种例子很多。

秦氏骂别人误解“情”字,“做出伤风败化之事”,也就是间接的否认扒灰的事。卫道的甲本仍嫌不够清楚,要她自己声明只管清白的风月。

第九十二回冯紫英与贾赦贾政谈,说贾珍告诉他说续娶的媳妇远不及秦氏。秦氏死后多年,贾珍还对人夸奖她,可见并不心虚,扒灰并无其事。赵冈赞美这一段补述贾蓉后妻姓氏,“其技巧不逊于雪芹。我们现在不知道雪芹在他原著后三十回是否就是如此写的。如果这不是出于雪芹自己笔下,则这位续书人也算是十分细心了。”

第五十八回回首,老太妃薨,“贾母邢王尤许婆媳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尤氏底下的许氏想是贾蓉妻。想必因为许氏在书中不够重要,毫无事故,谁也不会记得她是谁,所以他处仍旧称为“贾蓉之妻”。至甲本“邢王尤许”四字已删。是谁删的?

续作者将原书看得很马虎——太虚幻境的预言除外,当然要续书不能不下番工夫研究书中预言——总是一不留神,没看见许字,所以后面补叙是胡氏。既没看见,那就是甲本删的。但是看乙本程高序,对后四十回缺少信心,遇有细微的前后矛盾,决不会改前八十回迁就后四十回。而且没有删去这四个字的必要,只要把许字改胡字,或是后文胡字改许字就是——一共只提过这两次。

如果不是甲本删的,那就还是续书人删的,因为他要写冯紫英与贾政这段对白。冯紫英转述贾珍的话,既然作者不是为了补叙贾蓉续弦妻姓氏,那么是什么目的?无非是表白贾珍以前确是赏识秦氏贤能,所以对这儿媳特别宠爱,并无别情。

旧本第一百十六回重游太虚幻境,宝玉远远看见凤姐,近看原来是秦氏,“宝玉只得立住脚,要问凤姐在那里。”哪像是为秦氏吐过血的?从以上两节看来,旧本的鸳鸯之死,想与程乙本相同,都是一贯的代秦氏辟谣。

百廿回抄本宝蟾送酒一回是旧本,“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回不是。但是第一百十六回是旧本,回末写柳五儿抱怨宝玉冷淡。“承错爱”一定也是原有的。宝蟾送酒,五儿承错爱,这两段公认为写得较好的文字,都出于原续书者之手。所以前八十回删去柳五儿之死,又加上探晴雯遇五儿母女,也是他的手笔。祭晴雯“我二人”一节,一定也是他删的,照顾后文对晴雯的贬词。

尤三姐改为完人,也是他改的,因为重游太虚幻境遇尤三姐,如照脂本与贾珍有染,怎么有资格入太虚幻境?此外二尤的故事中,还有一句传神之笔被删,想必也是他干的事。珍蓉父子回家奔丧,听见二位姨娘来了,贾蓉“便向贾珍一笑”,改为“喜得笑容满面”。乍看似乎改得没有道理,下一回既然明言父子聚,相视一笑又何妨?

第六十四回写贾琏:“每日与二姐三姐相认已熟,不禁动了垂涎之意,况知与贾珍贾蓉等素有聚之诮,因而乘机百般撩拨……”曰“贾珍贾蓉等”,还不止父子二人,此外就我们所知,可能包括贾蔷。第九回写贾蔷“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还风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中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词,贾珍向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本已谣传父子同与贾蔷同性恋爱。至于二尤,贾珍固然不会愿意分润,但如遇到抵抗,不是不可能让年轻貌美的子侄去做敲门砖。

但是“素有聚之诮”,贾琏不过是听见人家这么说。而且二尤并提,续书者既已将尤三姐改为贞女,尤二姐方面也可能是谣言。即在原书中,尤三姐也是尤二姐嫁后才失身贾珍。那么尤二婚前的秽闻只涉尤二,尤三是被姐姐的名声带累的。

同回又云:“贾蓉……素日同他两个姨娘有情,只因贾珍在内,不能畅意,如今若是贾琏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贾琏不在时,好去鬼混……”又是二尤并提。是否贾蓉与尤二也未上手?

回末又云:“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况是姐夫将他聘嫁,有何不肯?”这是从尤二姐本身的观点叙述,只说与贾珍有关系。作者常从不同的角度写得闪闪烁烁。但是续书人本着通俗小说家的观点,觉得尤二姐至多失身于贾珍,再有别人,以后的遭遇就太不使人同情了。好在尤三姐经他改造后,尤二姐的嫌疑减轻,只消改掉贾蓉向父亲一笑的一句,就不坐实聚了。

其实“一笑”也许还是无碍。不是看了下一回“聚之诮”,“向贾珍一笑”只是知道父亲的情妇来了。但是揆情度理,以前极写贾蓉之怕贾珍,这回事如果不是他也有一手,恐怕不敢对父亲笑。续书人想必就是这样想。

他处置二尤,不过是一般通俗小说的态度,但是与秦氏合看,显然也是代为掩饰,开脱宁府乱伦聚两项最大的罪名。最奇怪的是抄家一回写焦大,跑到荣府嚷闹,贾政查问:

焦大见问,便号天跺地的哭道:“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 (二字程高本删),爷们倒拿我当作冤家。爷还不知道焦大跟着太爷受的苦吗?今儿弄到这个田地,珍大爷蓉哥儿都叫什么王爷拿了去了,里头女主儿们都被什么府里衙役抢得披头散发,圈在一处空房里,那些不成材料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所有的都抄出来搁着,木器钉的破烂,磁器打得粉碎……”

程高本删去“东西”二字,成为“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爷们,倒拿我当冤家”。原文“东西”指谁?程高想必以为指“爷们”,认为太失体统,故删。——以前焦大醉骂“畜牲”倒未删,也可见程高较尊重前八十回。——但是下文述珍蓉被捕,女主人们被抢劫,圈禁空屋内,剩下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又是谁?

倘指贾珍姬妾,贾蓉曾说贾琏私通贾赦姬妾,但是贾赦将秋桐赏赐贾琏时,补写“素昔见贾赦姬妾丫鬟最多,贾琏每怀不轨之心,只未敢下手”,证明贾蓉的话不过是传闻。关于贾珍的流言虽多,倒没有说他戴绿帽子的。而且焦大“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也绝对不能是内眷。

唯一的可能是指前文所引:“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诬蔑贾珍私通儿媳,诱奸小姨聚,父子同以堂侄为娈童。这些造谣言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抄家时奴仆是财产的一部份,像牲口一样圈起来,准备充公发卖,或是皇上家赏人。

这里续书完全歪曲作者原意。焦大醉骂,明言“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爬灰的爬灰……’”如果说焦大当时是酒后误信人言,他自己也是“不得志的奴仆……诽谤主人”。他是他家老人,被派低三下四的差使,正是郁郁不得志。但是无论谁看了醉骂那一场,也会将焦大视为正面人物。续作者只好强词夺理,扭转这局面,倒过来叫他骂造谣生事的仆人。

续书人这样出力袒护贾珍,简直使人疑心他是贾珍那边的亲戚,或是门客幕友。但是近亲门客幕友应当熟悉他们家的事。

第一百十六回贾政叫贾琏设法挪借几千两,运贾母灵柩回南。“贾琏道:‘借是借不出来,住房是官盖的,不能动,只好拿外头几所的房契去押去。’”——甲本改由贾政插入一句:“住的房子是官盖的,那里动得?”对白较活泼。

荣宁两府未云是赐第。“官盖的”似指官署。倘指曹的织造署,抄家前先免官,继任到后主持抄家,曹家自己迁出官署。当时“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曹寅的产业,在北京有“住房二所”,外城一所。抄家后发还的北京的房子也不是“官盖的”。续书人大概根本模糊,不过要点明籍家是在曹任上。写抄家完全虚构,也许不尽由于顾忌,而是知道得实在有限。即使不是亲戚或门客,仅是远房本家,对他们曹家最发达的一支也不至于这样隔膜。

合计续书中透露的事实有(一)书中所写系满人;(二)元春影射某王妃;(三)王妃寿数;(四)秦氏是自缢死的;(五)任上抄家。

秦氏自缢可能从太虚幻境预言上看出来。满人可从某些仪节上测知。续书人对满化这样执着,大概是满人,这种地方一定注意的。第六十三回“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句,泄漏元妃是个王妃,但是续书人如果知道第三项,当然知道第一、第二项。

八十回抄本脍炙人口这些年,曹家亲友间一定不短提起,外人很可能间接听到作者自己抄家的事。他家最赫的一员是一位姑奶奶,讷尔苏的福晋。续书人是满人,他们皇族金枝玉叶的多罗郡王,他当然不会不知道。问题是:如果他与曹家并不沾亲带故,代为掩饰宁府秽行,可能有些什么动机?

后四十回特点之一是实写教书场面之多,贾代儒给宝玉讲书,贾政教做八股,宝玉又给巧姐讲列女传,黛玉又给宝玉讲解琴理。看来这位续书人也教读为生,与多数落第秀才一样,包括中举前的高鹗。

抄家轻描淡写,除了因为政治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写贾家暴落,没有原著可模仿。而写抄家后荣府照样有财有势,他口气学得有三分像。

贾珍的行为如果传闻属实,似乎邪恶得太离谱,这位学究有点像上海话所谓“弄不落”。如果从轻发落,不予追究,成了诲淫。如予严惩,又与他的抄家计画不合。

原著既然说过“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的话,续书人是没什么幽默感的,虽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实不客气接受了。本来对贾家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笔,暗示周瑞家的私通干儿子——他是戏文说书的观点,仆人只分忠仆刁仆。焦大经他纠正后,还不甚满意,又捏造一个忠仆包勇,像包公一样被呼为“黑炭头”,飞檐走壁,是个“憨侠”,有点使人想起《儿女英雄传》,时期也相仿,不过他没有文康那份写作天才。

后四十回只顾得个收拾残局,力求不扩大事件,所以替祸首贾珍设法弥缝。就连这样,这一二百年来还是有许多人说这部书是骂满人的,满人也这么说。续书者既然强调书中人物是满人,怎么能不代为洗刷?——还是出于种族观念。

凤姐求签得“衣锦还乡”诗。宝钗背后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俞平伯指出凤姐仅是临死胡言乱语,说要到金陵去,宝钗的话没有着落。

“衣锦还乡”四字,就是从十二钗册子上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脱化出来的。“哭向金陵”,本来也有人释为归葬。“衣锦”也就是寿衣。续书本来惯杀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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