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详红楼梦 · 二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页有“晴雯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云”。我认为这是重要的异文,标明有一个时期的早稿写晴雯有母亲,身世大异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云”字形有点像,会不会是抄错了?或是抄手见檀云名字眼生,妄改晴雯?这里写宝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袭人麝月秋纹碧痕与“几个做粗活的丫头”都有交代,解释她们为什么不在跟前。这句要是讲檀云,那么晴雯到哪里去了?所以若是笔误或妄改“晴雯”,那就是这时期的早本没有晴雯其人。
如果这句确是说晴雯,那她将来被逐——如果被逐的话——是像金钏儿一样,由母亲领回去。如果正病着,有母亲看护,即使致命,探晴也没有这么凄凉。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杀,那就更与金钏儿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没有逐金钏这回事?这个疑问,我们在研究改写过程的时候会有一些端倪。
檀云二字《夏夜即事诗》(第二十三回)与《芙蓉诔》中出现过:“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都是麝月对檀云。既有麝月,当然可以有个丫头叫檀云。
第三十四回袭人“悄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这里檀云不过充数而已。全抄本作“香云”,当是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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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早本有此人,第二十四回是檀云探母,晴雯在这时期还不存在,后来檀云因为“没有她的戏”,终归淘汰。此外唯一的可能是本无檀云其人,偶一借用这名字。晴雯探母,庚本代以檀云,是已经决定晴雯没有家属,只有两个不负责的亲戚。
明义《绿烟琐窗集》有廿首咏《红楼梦》诗,题记云曹雪芹示以所著《红楼梦》。看来甲戌前曾有一个时期用“红楼梦”书名,脂砚甲戌再评,才恢复旧名“石头记”。廿首诗中已有一首咏晴雯与《芙蓉诔》,一首玉钏尝羹。有玉钏尝羹,当然是有金钏之死。明义所见《红楼梦》已属此书的史前时代。第二十四回还更早,晴雯的悲剧还没有形成,即有,也是金钏的故事。
第二十五回异文最多。凤姐到王子腾家拜寿回来,全抄本作“见过王夫人,便告诉今日几位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庚本作“拜见过王夫人。王夫人便一长一短的问他今儿是几位堂客,戏文好歹,酒席如何等语。”“拜见”王夫人,倒像《金瓶梅》里的妇女,出去一趟,回来就要向月娘磕头。《红楼梦》里没有这规矩。王夫人对于应酬看戏没有兴趣,是凤姐自动告诉她更对些。这一段似是全抄本好,不过文笔欠流利。
接着宝玉回来,缠着彩霞与他说笑,“一面说,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内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无“只往衣内放”,下句作“彩霞夺手不肯”。全抄本语气暧昧,似有秽亵嫌疑,不怪贾环杀心顿起,“便要用热油烫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盏油灯向宝玉脸上一推。只听宝玉嗳哟一声,满屋里漆黑。众人多唬了一跳,快拿灯来看时……”庚本“油灯”作“油汪汪的蜡灯”,无“漆黑”二字,作“满屋里众人都唬了一跳,连忙将地下的棹灯挪过来……”“棹”字点掉改“戳”。秦氏丧事,户外有两排戳灯,大概是像灯笼一样,插在座子上。疑是专在户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灯或者是像现代的站灯兼茶几。
全抄本显然是写室内只有一盏油灯,在炕桌上。贾环坐在炕上抄经。“一时又叫金钏儿剪蜡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蜡烛,油灯倒了,不会“满屋里漆黑”。庚本作“蜡灯”,是补漏洞,照应“蜡花”二字。只有一盏灯,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灯”。但是全抄本一声惊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戏剧效果更强。
庚本较周密冲淡。“拉着彩霞的手,只往衣内放,”也可能不过是写亲昵,终究怕引起误会而删去。
全抄本马道婆与赵姨娘谈:“若说我不忍叫你娘儿们受人折磨还由可……”“折磨”似嫌过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马道婆索鞋面,“挑了两块红青的”。庚本只有“挑了两块”。可见作者对色彩的爱好。大概因为一般人对马道婆鞋子的颜色太缺乏兴趣,终于割爱删去。
这一回最重要的异文自然是癞头和尚的话:“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五载矣。”各本都作“十三载”。下文有“尘缘已满□□了”。俞平伯说:“二字涂改不明,似‘入三’,疑为‘十三’之误,谓尘缘已满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岁是十分之三,应当是四十八九岁尘缘满。甄士隐五十二三岁出家,倒真是贾宝玉的影子。写他一生潦倒,到这年纪才出家,也是实在无路可走了,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第二回),与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凄艳,那样黯淡无味、写实,即在现代小说里也是大胆的尝试。我着实惊叹了一番,再细看那两个字,不是“入三”,是“大半”,因为此处删去六字,一条黑杠子划下来,“大”字出头,被盖住了;“半”字中间一划,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写似“三”字。
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那么尘缘满,不到三十岁。这和尚不懂预言家的诀窍,老实报出数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仅作“尘缘满日,若似弹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来的时候,贾母正哭闹间,“只闻得街上隐隐有木鱼声响,念了一句‘南无解冤孽菩萨……’”庚本无“街上”二字,多出一节解释:“贾政想如此深宅,何得听的这样真切,心中亦希罕。”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荣府成了普通临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种神秘的气氛。
宝玉这一年十五岁,当系后改十三,早稿年纪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这一年,宝玉与诸姊妹“皆不过是十五六七岁”(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傅秋芳“年已二十三岁”,她哥哥还想把她嫁给十三岁的宝玉。全抄本无“年”字,作“已二十一二岁”,与十五岁的宝玉还可以勉强配得上。“二十三岁”当然是“一二”写得太挤,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十五岁,也是未改小的漏网之鱼。照全抄本,宝玉仍是十五,那么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宝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因我们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时,是上年的事,当作“去年”。可见早稿时间过得较快,中间多出一年。第二十五与四十五回间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亲,临别元妃说:“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麋费了。”批注是“不再之谶”。旧稿当是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拟省亲,次年开春逝世。直到五十几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还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后,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两年半。
全抄本第二十五回宝玉的年纪还不够大,是否有误?
我们现在知道逐晴一回是与元妃之死同一时期的旧稿。各回的年代有早晚。在这个阶段,只有这一点可以确定:宝玉的年纪由大改小,大概很晚才改成现在的年岁。大两岁,就不至于有这么些年龄上的矛盾。但是照那样算,逐晴时宝玉已经十八岁,还是与姊妹们住在园内,晚上一个丫头睡在外床。“有人……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王夫人听了还震怒,都太不合情理,所以不得不改小两岁,时间又缩短一年,共计小三岁。
全抄本吴语特多。第二十七回第一页有“每一棵树上,每一枝花上多系了这些物事(东西)”,庚本作“事物”。“事物”的意义较抽象,以称绢制小轿马旌,也不大通,显然是图省事,将“物事”二字一勾,倒过来。
第五十九回黛玉说:“饭也都端了那里去吃,大家闹热些”(第一页),庚本作“热闹”。
第六十四回第一页有“宝玉见无人客至”,同页反面又云:“……分付了茗烟,若珍大哥那边有要紧人客来时,令他急来通禀。”庚本均作“客”。
第四页贾琏对贾珍说:“……再到阿哥那边查查家人有无生事。”庚本作“大哥”。
第二十七回第五页宝玉想找黛玉,“又想一想,索性再迟两天,等他气叹一叹再去也罢了。”改“等他的气息一息”,同程本,当与通部涂改同出一手。庚本作“等他的气消一消。”全抄本原意当是“等他气退一退”,吴语“退”“叹”同音,写得太快,误作“叹”。
但是第六十九回贾琏哭尤二姐死得不明,“贾蓉忙上来劝:‘叔叔叹着些儿。’”(庚本同)这“叹”字疑是吴语“坦”,作镇静解。
“事体”(事情)各本都有。第六十七回薛蟠“便把湘莲前后事体说了一遍”(庚本一六○五页)。第六十三回“宝玉不识事体”(庚本一五一七页),还可以作“兹事体大”的事体解。但是第一回已有“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庚本十二页)
吴语与南京话都称去年为“旧年”,各本屡见。
全抄本第二十七回凤姐屡次对小红称宝玉为“老二”,也是南京人声口。庚本均作宝玉。第二十五回凤姐称贾环为老三则未改。
曹家久住南京,曹寅妻是李煦妹,李家世任苏州织造,也等于寄籍苏州。曹雪芹的父亲是过继的,家里老太太的地位自比一般的老封君更不同,老太太娘家的影响一定也特别大。寄居的与常接来住的亲戚,想是李家这边的居多。第二回介绍林如海:“本贯姑苏人氏”,甲戌本夹批:“十二钗正出之地,故用真。”似乎至少钗黛湘云等外戚——也许包括凤姐秦氏的娘家——都是苏州人。书中只有黛玉妙玉明言是苏州人。李纨是南京人。
俞平伯指出全抄本“多”“都”不分,是江南人的读音。曹雪芹早年北返的时候,也许是一口苏白。照理也是早稿应多吴语,南京口音则似乎保留得较长。
全抄本“理”常讹作“礼”,如第十九回第四页袭人赎身“竟是有出去的礼,没有留下的礼”,第六页“没有那个道礼”。“逛”均作“旷”,则是借用,因为白话尚在草创时期。甲戌本第六回第一次用“”字(板儿“听见带他进城去”),需要加注解:“音光,去声,游也,出‘谐声字笺’。”(《辑评》一三四页)似是作者自批。也是全抄本早于甲戌本的一证。
第三十七回起诗社,取别号,李纨说宝玉:“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就好。”(庚本)戚本作“花主”,程本同。全抄本似“王”改“主”,一点系后加。第三回王夫人向黛玉说宝玉,“是这家里的混世魔王”。甲戌本脂批:“与绛洞花王为对看”(《辑评》八六页)。可见是花王,花主是后人代改。全抄本是照程本改的。
李纨这句话下批注:“妙极,又点前文。通部中从头至末,前文已过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怀,得便一点,未来者恐来之突然,或先伏一线,皆行文之妙诀也。”但是前文并没有提过“绛洞花王”别号,显然这一节文字已删,批语不复适用,依旧保留。
下文“宝玉笑道:‘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当时没有议定取什么名字,但做完海棠诗,李纨说:“怡红公子是压尾。”下一回咏菊,他就署名怡红公子。而做诗前大家拣题目,庚本“宝玉也拿起笔来,将第二个访菊也勾了,也赘上一个绛字。”“绛”全抄本作“怡”。诗成,则都署名怡红公子。
庚本的“绛”字显然是忘了改。这一回当是与上一回同时写的,与删去的绛洞花王文字属同一时期,或同一早本。前面说过第三十七回是旧稿,只在回首加了个新帽子,即贾政放学差一节。第三十七回虽已采用新别号怡红公子,至三十八回,写得手熟,仍署“绛”字。上一回正提起绛洞花王,如署“绛”可能是笔误,而此回并未提起。绛洞花王的时期似相当长,所以作者批者誊清者都习惯成自然了。
至少第三十八回是庚本较全抄本为早。但是全抄本第十九回后还是大部份比庚本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