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显身 · 中
狂欢节明天就要开始了,所以阿尔贝不能再浪费一分钟了,他必须立刻实行他的计划来实现他的希望、期待,和引起别人的注意。抱着这种念头,他在戏院里最惹人注目的地方定了一个包厢,要凭他英俊的脸蛋,温文尔雅的举止,那副精心的打扮,来大显一番身手。阿尔贝所坐的包厢在第一排,在法国戏院里,这原是走廊的地位。
前三排的包厢都布置得同样贵族化,所以有“贵族包厢”之称。这两位朋友所定的包厢,可以宽宽松松地容下一打人,但他们所花的钱,却还不如巴黎的戏院里定一间四个人的包厢多。阿尔贝还有一个希望,假如他能得到一位罗马美人的眷顾,那自然就可以在一辆马车里弄到一个座位,或在一个富丽堂皇的阳台上占到一席之地,这样,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度狂欢节了。
这种种念头使阿尔贝精神亢奋,极想讨人欢喜。因而他全不理会舞台上的演出,只顾靠在包厢的栏杆上,拿起一副看演出时的半尺长的望远镜,开始聚精神会神地观察每一个漂亮的女人。但是,唉!这种想引起对方同样注意的企图却完全失败了,他连对方的好奇心也没引起来。他想讨好的那些可爱的人儿显然都只在想自己的心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也没注意到那副望远镜的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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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些美人儿的心里都在惦记着狂欢节和接着来的复活节的种种欢乐,所以再也分不出心来注意舞台上的演出,演员们在台上进进出出,没有人去看,也没有人想到他们。
在某些照例应静听或是鼓掌的时候,观众们会突然停止谈话,或从冥想中醒过来,听一段穆黎亚尼的精彩的唱词,考塞黎的音调铿锵的道白,或是一致鼓掌赞美斯必克的卖力的表演。暂时的兴奋过去以后,他们便立刻又恢复到刚才的沉思状态或继续他们有趣的谈话。在第一幕快要结束时,一间自演出开始后一直空着的包厢的门被打开了,一位贵妇人走了进来,在巴黎时弗兰兹曾被介绍与她相识,他还以为她仍在巴黎。阿尔贝立刻注意到弗兰兹看到这位新来者的时候不自觉地微微一怔,就急忙转过去问他:“你认识那个女人吗?”
“是的,你觉得她怎么样?”
“美极啦,脸蛋儿多漂亮,头发多美!她是法国人吗?”
“不,是威尼斯人。”
“她的芳名是——”
“G伯爵夫人。”
“啊!我听人提起过她,”阿尔贝大声说道,“据说她的聪明不亚于她的美貌呢!上次维尔福夫人开舞会的时候,她也到场了,那次我本来可以找人介绍认识她的,可惜错过了那个机会,我真是个大傻瓜!”
“要我来替你弥补一下吗?”弗兰兹问道。
“我的好兄弟,你真的和她这样要好,敢带我到她的包厢里去吗?”
“我一生中只有幸跟她谈过三四次话。但你知道,即使凭这样一种交情,也可以担保我能把你所要求的事情办到了。”
这时,伯爵夫人已看到了弗兰兹,她殷勤地向他挥了挥手,他则恭敬地低了一下头以示回答。
“凭良心讲,”阿尔贝说,“你似乎和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要好得很哪!”
“你这就想错了,”弗兰兹平静地答道,“你这是犯了我国一般人过于轻率的通病。我的意思是说:你以我们巴黎人的观念来判断意大利和西班牙的风俗习惯。相信我吧。凭人们谈话时的亲昵态度来猜测他们之间的亲密程度,是最靠不住的了。目前,在我们和伯爵夫人之间,大家只不过有一种相同的感觉而已。”
“真的吗,我的好朋友?请告诉我,那是不是心灵感应?”
“不,是趣味相同而已!”弗兰兹庄重地说道。
“那是怎样产生的?”
“去玩了一次斗兽场,就象我们那次同去一样。”
“在月光下去游玩的吗?”
“是的。”
“只有你们两个人吗?”
“差不多吧。”
“而你们一路谈着……”
“死。”
“啊!”阿尔贝大声说道,“那一定有趣极啦。哦,告诉你,假如我有那样的好运气能奉陪这位美丽的伯爵夫人这样散一次步,我可要和她谈论‘生’。”
“那你就错啦。”
“我们且说眼前的事吧,你真能象你刚才所答应的那样把我介绍给她吗?”
“只要幕一落下来就成。”
“这第一幕真是活见鬼的长。”
“来听听最后这段吧,好极了,考塞黎唱得真妙。”
“是的,但身材多难看!”
“那么斯必克呢,真没有比他演得再维妙维肖的了。”
“你当然知道,凡是听过桑德格和曼丽兰的人”
“至少你总得佩服穆黎亚尼的做功和台步吧。”
“我从来想不到象他这样一个又黑又笨的男人竟会用一种女人的声音来唱歌。”
“我的好朋友,”弗兰兹转过脸来对他说,而阿尔贝则仍旧在用他的望远镜看戏院里的每一个包厢,“你似乎已决心不称赞一声了,你这个人真的也太难讨好了。”
幕终于落了下来,马尔塞夫子爵无限满意,他抓起帽子,匆匆地用手捋了捋头发,理了理领结和袖口,便向弗兰兹示意,表示他正在等他领路。弗兰兹已和伯爵夫人打过招呼,从她那儿得到了一个殷勤的微笑,表示欢迎他去,于是也就不再耽搁实现阿尔贝那满腔的热望,立刻起身就走。
阿尔贝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并利用往对面包厢走的时间,理一理他的领口,拉一拉他的衣襟。他这件重要的工作刚刚完成,他们就已到了伯爵夫人的包厢里。包厢前面坐在伯爵夫人旁边的那个青年立刻站了起来,按照意大利的风俗,把他的座位让给了两位生客,假如再有其他的客人来访,他们照样也要退席的。
弗兰兹在介绍阿尔贝的时候,把他推崇为当代最出色的一个青年,盛赞他的社会地位和杰出的才能。他所说的话也的确是实情,因为在巴黎和子爵的社交圈子里,他被公认为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模范青年。
弗兰兹还说,他的同伴因为伯爵夫人在巴黎逗留的期间未能与她相识,深表遗憾,所以请弗兰兹带他到她的包厢里来弥补那次遗憾,最后并请她宽恕他的擅自引荐。伯爵夫人的回答是向阿尔贝娇媚地鞠了一躬,然后把她的手很亲热地伸给了弗兰兹。她请阿尔贝坐在她身边的空位上,而弗兰兹则坐在第二排她的后面。阿尔贝不久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巴黎的种种事情,向伯爵夫人谈论那儿他们大家都认识的一些人。弗兰兹看到他谈得这样得意,这样兴高采烈,不愿去打扰他,就拿起阿尔贝的望远镜,她开始品评起观众来。
在他贴对面的一间包厢里,第三排上,一个绝色的美人正独自坐在那里,她穿的是一套希腊式的服装,而从她穿那套衣服的安闲和雅致上判断,显然她是穿着她本国的服饰,在她的后面,在很深的阴影里,有一个男人的身影,这后者的面貌无法辨认。弗兰兹禁不住打断了伯爵夫人和阿尔贝之间显然是进行的很有趣的谈话,问伯爵夫人知不知道对面那个漂亮的阿尔巴尼亚人是谁,因为象她这样的美色是不论男女都会注意到的。
“关于她,”伯爵夫人回答说,“我所能告诉你的是:自从本季开始起,她就在罗马了,因为这家戏院开演的第一天晚上,我就看到她坐在现在所坐的这个位置上,从那时起,她没漏过一场戏。有时候,她是由现在和她在一起的那个人陪着来的,有的时候则只有一个黑奴在一旁侍候着。”
“你觉得她漂亮不漂亮?”
“噢,我认为她可爱极了。她正是我想象中的夏娃,我觉得夏娃一定也是那样美的。”
弗兰兹和伯爵夫人相对一笑,于是后者便又拾起话头和阿尔贝交谈起来,弗兰兹则照旧察看着各个包厢里的人物。大幕又垃开了,歌舞团登台了,这是最出色最标准的意大利派歌舞团之一,导演是亨利,他在意大利全国极负盛名,他的风格和技巧一向以导演群众场面而见长。这次上演的,是他的杰作之一,举止优美,动作整齐,高雅脱俗;歌舞团全班人马,上至台柱舞星,下至最低级的配角,都同时登台;一百五十个人都以同样的姿态出现,一举手,一投足,动作都非常整齐。这叫做“波利卡”舞。
但不论台上的舞跳得多么精彩动人,弗兰兹却毫不在意,他的注意力已完全被那个希腊美人吸引去了。她几乎带着一种孩子般的喜悦注视看台上的歌舞,她那热切活泼的神色和她同伴的那种冷漠不动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在这段演出的时间里,希腊美人的那位毫无所感的同伴连动也没动一下,虽然乐队里的喇叭,铙钹,铜锣闹得震天作响,但他却丝毫不去注意,倒象是一个人在享受宁静的休息和沉浸在清闲安乐的梦想之中。歌舞终于结束了,大幕在一群热心的观众的狂热的喝采声中落了下来。
意大利的歌剧处理得非常适当,每两幕正戏之间插一段歌舞,所以落幕的时间极短。当正戏的歌唱演员在休息和换装的时候,则由舞蹈演员来卖弄他们的足尖舞和表演他们这种爽心悦目的舞步。第二幕的前奏曲开始了,当乐队在小提琴上奏出第一个音符时,弗兰兹看到那个闭目养神的人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了那希腊姑娘的背后,后者回过头去,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又伏到栏杆上,依旧同先前一样聚精会神的看戏。那个和她说话的人,脸还是完全藏在阴影里,所以弗兰兹仍看不清他的面貌。大幕升起来了,弗兰兹的注意力被演员吸引了过去。他的目光暂时从希腊美人所坐的包厢转移过去注视舞台上的场面了。
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巴黎茜娜》第二幕开场的时候,正是那一段精采动人的二重唱,巴黎茜娜在睡梦中向亚佐泄漏了她爱乌哥的秘密,那伤心的丈夫表现出种种嫉妒的姿态,直到确信其事。于是,在一种暴怒和激愤的疯狂状态之下,他摇醒他的那不忠的妻子,告诉她,他已经知道了她的不忠,并用复仇来威胁她。这段二重唱是杜尼兹蒂那一支生花妙笔所写出来的最美丽,最可怕,最有声有色的一段。弗兰兹现在已是第三次听这段了,尽管他对音乐的感受力并不特别强,却仍深为感动。
他随着大家一同站起来,正要跟着热烈地大声鼓掌时,突然间,他的动机被阻止了,他的两手垂了下去,“好哇?”这两个字只喊出一半就在他的嘴边止住了。原来希腊姑娘所坐的那间包厢的主人似乎也被轰动全场的喝采声所打动了,他离开了座位,站到前面来,这一下,他的面目全部暴露了出来,弗兰兹毫不费力地认出他就是基督山那个神秘的居民,也就是昨天晚上在斗兽场的废墟中被他认出了声音和身材的人。他以前的一切怀疑现在都消除了。这个神秘的旅行家显然就住在罗马。弗兰兹从他以前的怀疑到现在的完全肯定,这一突变,当然免不了惊奇和激动,他这种情绪无疑已在脸上流露了出来,因为,伯爵夫人带着一种迷惑的神色向他那激动的脸上凝视了一会儿之后,就突然格格地大笑起来,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伯爵夫人,”弗兰兹答道,“我刚才问您是否知道关于对面这位阿尔巴尼亚夫人的事,我现在又要问您,您认不认识她的丈夫!”
“不,”伯爵夫人回答说,“他们两个我都不认识。”
“或许您以前曾注意过他吧?”
“问的多奇怪,真是地道的法国人!您难道不知道,我们意大利人的眼睛只看我们所爱的人的吗?”
“不错。”弗兰兹回答说。
“我所能告诉您的,”伯爵夫人拿起望远镜,一边向所议论的那个包厢里望去,一边继续说道,“是的,在我看来,这位先生象是刚从坟墓里挖出来似的。他看上去不象人,倒象是一具死尸,象是一个好心肠的掘墓人暂时让他离开了他的坟墓,放他再到我们的世界里来玩一会儿似的。”
“噢,他脸上一直象现在这样毫无血色……”弗兰兹说道。
“那么您认识他吗?”伯爵夫人问道,“我倒要来问问您了,他究竟是谁。”
“我好象觉得以前见过他。而且我甚至觉得他也认得出我呢。”
“这一点我倒很能理解,”伯爵夫人一边说,一边耸了耸她那美丽的肩膀,象是一股无法自制的寒颤通过了她的血管似的,“谁要是见过那个人一次,是终生都不会忘记他的。”
弗兰兹的感觉显然不是他自己所特有的了,因为另外一个人,一个完全无关的局外人,也同样感到了这种不可思议的畏惧和疑虑。“喂,”他等伯爵夫人第二次把她的望远镜朝着对面包厢里那个神秘的人看了看以后,又问道,“您觉得那个人怎么样?”
“哦,他简直就是一个借尸还魂的罗思文勋爵。”
这样用拜伦诗中的主角来比喻很使弗兰兹感兴趣。假如有人能使他相信世界上的确有僵尸,那就是他对面的这个人了。
“我一定要去打听出他究竟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弗兰兹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不,不!”伯爵夫人大声说道,”您一定不能离开我!我要靠您送我回家呢。噢,真的,我不能让您走!”
“难道您心里有点害怕吗?”弗兰兹低声说道。
“我告诉您吧,”伯爵夫人答道。“拜伦曾向我发誓,说他相信世界上真是有僵尸的,甚至还再三对我说,他还见过他们呢。他把他们的样子形容给我听,而他所形容的正巧象这个人一样:马黑的头发,惨白的脸色,又大又亮的闪闪发光的眼睛,眼睛里象是在燃烧着一种鬼火。还有,您瞧,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也完全不象别的女人。她是一个外国人,一个希腊人,一个异教徒,大概也象他一样,是个魔术师。我求求您别去靠近他,至少在今天晚上。假如明天您的好奇心还那么强的话,您尽管去刨根问底好了,但现在我要留您在我身边。”
弗兰兹坚持说,有许多理由使他不能把调查延迟到明天。
“听我说,”伯爵夫人说道,“我要回家去了。今天晚上我家里要请客,所以决不能等到演完戏了才走,您难道这样不懂礼貌,竟不肯陪我回去吗?”
弗兰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拿起帽子,打开包厢的门,把他的手臂伸给了伯爵夫人。从伯爵夫人的态度上看,她的不安显然并不是装出来的,而且弗兰兹自己也禁不住感到了一种迷信的恐惧,只不过他的恐惧更为强烈,因为那是从种种确实的回忆变化而来的,而伯爵夫人的恐惧只是出于一种本能的感觉而已。弗兰兹扶她进马车的时候,甚至觉得她的手臂在发抖。他陪她回到了她的家里。那儿并没有什么宴会,也没有人在等她。他责备她说谎。
“说老实话吧,”她说,“我感到不舒服,我需要一个人休息一会儿,一看到那个人,我就浑身不安起来了。”
弗兰兹大笑起来。
“别笑,”她说,“亏您还笑得出口。现在,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先答应我。”
“除了叫我不要去探听那个人的事情以外,别的事我都可以答应您。您不知道,我有众多理由要探听出他究竟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他从哪儿来我可不知道,但他到哪儿去我却可以告诉您,他就要到地狱里去了,那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谈您要我答应的那件事吧。”弗兰兹说道。
“好吧,那么,答应我:立刻回到您的旅馆去,今天晚上决不再去追踪那个人。我们离开第一个人见第二个人的时候,那第一个人和第二人人之间,也会发生某种关系的。看在老天爷的面上别让我和那个人拉扯上吧!明天您爱怎么去追踪他尽可随您便。但假如您不想吓死我,就决不要把他带近我的身边。好了晚安,回去好好地睡一觉,把今天晚上的事情都忘了吧。至于我,我相信我是再也无法合眼了。”说着,伯爵夫人就离开了弗兰兹,弗兰兹一时犹豫不决,不知她究竟是拿他来开玩笑,还是真的受了惊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