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知道”的错觉 · 1
纳西姆·塔勒布身兼商人、哲学家、统计学家等多种角色,还被视为心理学家。他在自己的著作《黑天鹅》中,引入了“叙事谬误”的概念,用来描述存有缺憾的往事是如何影响我们的世界观和我们对未来的预期的。我们不断试图去了解这个世界,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就会产生“叙事谬误”。能够吸引人们眼球的那些说法往往很通俗易懂,那些说法具体而不抽象,它们认为天资、愚蠢和意图的作用都要超过运气的作用,它们关注的是少数几件已经发生的重大事件,而不是无数件并没有发生的事。任何新近发生的有影响的事都可能成为一个存在因果关系的故事的核心情节。塔勒布指出,我们人类常会为过去的憾事编造牵强的解释,并信以为真,以此来蒙蔽自己。
好的故事为人们的行为和意图提供了简单且合乎逻辑的解释。你总是喜欢将行为看成是一般习性和个性特征的外在表现—你可以很轻松地找到这些结果的原因。此前讨论的光环效应是思维连贯性形成的部分原因,因为这一效应使我们更有可能将自己对某人所有品质的看法和对其特别重要特质的判断匹配起来。例如,如果觉得这位棒球投手又帅又强壮,那我们也很容易会认为他投球水平一定很高。光环效应也可能是负面的:如果觉得一位运动员很丑,我们就很可能会低估他的竞技能力。光环效应通过夸大评估的一致性来保持简单和连贯的特点:好人只做好事,坏人全都很坏。“希特勒喜欢狗和小鸡”这种说法,不论你听过多少次,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因为根据光环效应,如此坏的人是不会有任何善意的,而这句话却违背了这一点。一致性使我们的想法有些固执,感觉模糊不定。
引人入胜的故事会使人产生某种必然性错觉。谷歌变身为科技产业巨人的故事就是一例。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有两位极富创造力的研究生,他们想出了一个在互联网上搜寻信息的好方法,于是便筹集资金创建了一家公司,此后又连续做出很多行之有效的决策。几年后,他们创建的公司成为美国股票市场上最有价值的一家,这两位研究生也跻身全球顶级富豪之列。不同寻常的机遇再加上好运气使得这个故事引人入胜。谷歌上市一年后,他们就想以不到100万美元的价格卖掉公司,但买方却说太贵了。
虽然详尽的历史更能详细说明谷歌创始人当时的决定,但我们前面的叙述已足以说明两位创始人当时所作的每一个决定几乎都为他们带来了美好的结局。一个更完整的故事还可以描述谷歌打败的那些公司所采取的行动,这些倒霉的竞争者似乎很盲目,它们行动迟缓,而且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对抗谷歌的威胁。
尽管我在讲述上述故事时刻意采用了平淡的口吻,但你仍然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个故事非常棒。如果加上更多细节,这个故事就会让你觉得自己明白谷歌成功的秘诀。它还会使你感觉自己学到了颇具价值的重要一课,了解了企业成功的秘诀。但不幸的是,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你对谷歌这个例子的理解和认识大都是错觉。想知道一个解释是否行得通,可以对它作一个最终测试,看它能否使这个事件事先就能被预测到。谷歌成功的故事就符合这样的测试,因为这其中没有哪一个故事会包含无数个可能会导致不同结果的事件。人类的大脑无法妥善处理没有发生的事情。事实上,很多实实在在发生过的重要事件中包含着众多抉择,这些抉择会诱导你夸大技能的作用并低估运气对最终结局的影响。因为每一个重要决策都有好的结果,上述故事堪称一个几乎毫无瑕疵的预言—但坏运气本来极有可能扰乱这些成功的步伐。光环效应还有最后一个阶段,即给该故事的主角戴上不可战胜的光环。
如同看着一位技能娴熟的筏夫沿激流而下时巧妙地躲过一个又一个暗礁险滩一般,阅读谷歌的故事之所以令人振奋也是因为故事中艰难风险接连不断。然而,两者间有着很大的不同。技能熟练的筏夫有过上百次顺激流而下的经验,他能通过观察眼前的激流预测哪里有障碍,他学过如何对姿势进行微调来保持正确的方向。但对于年轻人来说,却没有多少机会去学习如何创建一家大型公司,更极少有机会学习如何避开潜在的风险—比如说他们的竞争公司推出了一款超级棒的新品。当然,谷歌公司的案例也包含了大量的技能,但运气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发挥的作用远远超出了故事中所讲述的那个水平。运气的成分越多,从中能学到的就越少。
此处发生作用的就是强大的眼见即为事实原则。你会不由自主地去处理手头有限的信息,好像这些信息就是全部事实了。根据这些可得信息,你构建出最可能的故事,如果这个故事还不错,你就会相信它。然而自相矛盾的是,在自己所知甚少或是谜题的答案只是初露端倪时,我们却更容易构建出一个连贯的故事。我们满心相信这个世界是有意义的,这份信心建立在一个稳妥的基础之上:我们最大限度地忽略自己的无知。
我曾听说太多人“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前就知道这场危机不可避免”。这个句子中含有一个极有可能引发异议的词,在讨论重大事件时,这个词本不该出现在我们的词汇当中。这个词当然就是“知道”。有些人事前清楚地意识到可能会发生危机,但他们却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危机。而他们现在却说他们当初就知道这场危机,那是因为危机确实发生了。这是对一个重要概念的误用。在日常生活中,只有在所了解的事情属实且其表现也真实的情况下,我们才会用“知道”这个词。但是那些当初认为会有危机的人(当初本没有那样多的人这样想,而如今却有更多人声称记得自己当时就是这样认为的)在当时并不能十分确定地指出危机是什么。很多聪明且见多识广的人对经济前景怀有浓厚的兴趣,并不相信灾难已经迫近。我从这个事实推论:危机是不可知的。在这个情境中运用“知道”一词很反常,并不是因为有些人因为这种预知能力获得了本不应属于他们的赞赏,而是这个词给人一种暗示,使人觉得这个世界比事实上更可知。这个词使得人们心中存有一种致命的错觉。
这个错觉的核心是我们认为自己了解过去,这也表明未来也应该是可知的,但事实上,我们对过去的了解比我们自认为能够了解的要少。“知道”不是唯一一个会引起错觉的词。“直觉”和“预感”等词一般也可用来形容过去的想法变成了现实。“我预感这段婚姻不会长久,但我错了”这句话听上去有些奇怪,而类似“一种直觉最终被证实是错误的“这样的说法听来也很奇怪。为了想清楚未来,我们需要清除自己过去曾经用来表明信念的语言。
后见之明的社会成本
将从前的事编成叙事故事的大脑区域是构建意义的器官。当一件不可预知的事情发生时,我们会立即调整自己的世界观以适应这种意外。试想自己正在看一场足球赛,比赛双方的输赢记录相同。现在比赛结束了,其中一方击败了另一方。在你修正过的世界观里,赢得比赛的球队比输掉比赛的球队更加强大,你对过去和将来的看法也已经被这种新感觉改变了。从各种意外事件中积累经验的做法值得一试,但这样做也可能会导致一些危险后果。
人类大脑的常规局限使它没有足够的能力重构过去的知识结构或信念。一旦接受了一种新的世界观(或对世界某一方面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你就会立即丧失很大一部分回忆能力,无法回想起自己观点改变之前的那些想法了。
很多心理学家曾经研究过人们观念发生改变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一问题。实验人员选了一个尚无定论的话题,比如说死刑,之后他们仔细测试了受试者的态度。接下来,受试者们会看见或听见一则颇具说服力的信息,这则信息对所选话题持或赞同或否定的态度。然后实验人员再次测试受试者的态度,受试者往往倾向于他们看到或听到的那个观点。最后,受试者要说出自己在实验前的观点。这项任务也许很难。受试者被问到之前的观点时,说的往往就是现在的观点,这便体现了替代理论,而且很多人都无法相信他们之前的观点与现在的不同。
你无法重构过去的想法,这种情况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你低估自己受往事影响的程度。巴鲁克。费斯科霍夫率先揭示了“我早就知道”效应,或者说“后见之明”现象,当时他还在耶路撒冷读书。在尼克松1972年访问中国和苏联之前,费斯科霍夫和鲁斯。贝斯(我们的另一名学生)作了一项调查。受试者需要对尼克松此次外交破冰之行中可能出现的15种结果的可能性作出评估。毛泽东会同意与尼克松会面吗?美国会在外交上承认中国吗?眈眈相向几十年之后,美国还会和苏联就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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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松访问结束后,费斯科霍夫和贝斯让这些人回想他们对15个可能出现的结果的预测。结果很明显。如果一个事件果真发生了,人们就会夸大自己此前作出的预测的可能性;如果可能的事件并未发生,受试者就会错误地回忆说自己当初一直都认为此事发生的可能性不大。接下来的多次实验表明,人们不仅会高估自己最初的预测,还会高估其他人作出的预测。引起公众注意的其他事件中也出现了相似结果,例如辛普森谋杀案和比尔。克林顿总统的弹劾事件。根据发生过的事来改变个人的想法会产生深刻的认知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