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幕 幕后的人 · 一
“其实他很走运了,帮他的人不少。但是那种感觉很奇怪……并不是幸福,没有任何帮助给他带来幸福,只是维持他在孤独边缘的脆弱平衡,好像他是这个世界的孩子,谁也不敢叫他真正绝望。每当他即将坠入悲伤的深渊时,总有人施舍似的给他一点点安慰让他能坚持住。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当他真正绝望的那一天,他会变成……”酒德麻衣轻声说,“魔鬼那样的东西!”
清晨,北京国际机场。今天从北美飞往中国的第一班航班抵达,整整一个旅行团,海关紧急开放了新的入关闸口,但是依然排起了长队。这些衣冠楚楚的美国人也没有办法,只能在那里排队等候,看起来他们都很有教养,除了某几个家伙在里面咋咋呼呼。
“嗨,明非!太高兴见到你了!”旅行团里有人热情地冲上来和顶着;两个黑眼圈的路明非握手。
“唐森?”路明非瞪大了眼睛。这家伙睡了一整个晚上,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混在一群什么人里面。
“哇噻!师弟你交游很广泛啊!”芬格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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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也是来屠龙?”唐森也跟芬格尔握手。
“什么叫……‘也’?”芬格尔忽然意识到这情况远非几百个混血种组团飞往中国那么简单。
“对啊,”唐森微笑,压低了声音,“这是一架特别的包机,我们预先审核过所有乘客的身份,无一例外是混血种。我们所有人都是要去中国屠龙。”
“阵仗太大了吧?”路明非和芬格尔同声惊叹。
“大家都是好朋友,别掩饰了,你们不也是么?最近消息传播得很厉害,我想全世界的混血种都知道了龙王可能在北京苏醒的消息了,如果他们不是碰巧去了中非或者南美雨林这种信息不通的地方。”
“可是拜托大哥!你以为你是谁?你何德何能就要去中国屠龙?你以为屠龙是参加世博会呢?买票排队就可以了?”芬格尔目瞪口呆,“就凭你这身萌系装束?”
唐森没有像拍卖会上那样正装革履,而是穿着长袖衫,外面罩着有一堆口袋的军绿色马甲,下身宽松牛仔裤,蹬着一双旅游鞋,戴着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最棒的是长袖衫的胸口还有“不到长城非好汉”几个泼墨中文字。
“哦,”唐森大度地笑笑,“我还不至于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言灵,别说龙王,就是二代种三代种对我都是压倒性的。我是考虑这么有影响力的事件,不能亲眼目睹未免有点遗憾……而且你说得也有道理,世博会还没有结束,我和朋友们考虑顺便来中国度个假和参观世博会。不是个一举两得的事么?你看还有人拖家带口。”
“喂喂……你这试着碰碰运气如果不行就当作休假旅行的态度,得有怎样一颗淡定的极品大叔心啊!”
“一个生于1977年的混血种,今年也有三十三岁了,有颗大叔心有什么稀奇?”
与此同时,一架庞巴迪Global Express XRS轻盈地降落在首都机场。这是一架自香港起飞的私人飞机,与绝大多数私人飞机不同,它被漆成了纯黑色。飞机刚刚停稳舱门就打开了,迎着大风和初升的朝阳,贵宾直接跳下飞机,根本没有等待迎上去的舷梯车。即使是中型商务机,舱门离地也有两米多的高度,更让工作人员震惊的是,贵宾还穿着三英寸高跟鞋,挎着大号的LV旅行袋……
酒德麻衣在晨曦中仰头,摘掉头顶的发卡,黑发泄落如一泓瀑布。她尽情舒展身体,卸去长途旅行的疲倦,所有围观这一幕的男性都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流鼻血。即便只是晨曦中的侧影,但她周身上下每一根舒展的曲线都让人联想到一朵鲜花的盛放。
楚子航低头操作笔记本,路明非和芬格尔耷拉着脑袋打瞌睡,只有唐森看到了那个令人难忘的背影。穿黑色皮衣的女孩从后面跑来,就像一道黑色的流光从空空如也的外交通道闪了出去。他不由得吹了声口哨。路明非茫然地抬起头来,刚才的一瞬间,他闻到一股熟悉的气息,带着兵戈杀气的馨香。
加长的悍马越野车等候在贵宾通道外,一身黑衣的司机兼保镖毕恭毕敬地拉开车门,酒德麻衣如一只起飞的黑色雨燕跃入车厢。车门随即关闭,悍马飞驰着离开。
车后厢是私人空间,和驾驶座完全隔离,用樱桃木和酒红色的羊羔皮装饰。恒温酒柜里,水晶酒具随着车身晃动叮叮作响,宽大的袋鼠皮沙发面对着42寸液晶屏,屏幕上显示纽约股票交易市场的行情变化。一个女孩蜷缩在大沙发里,戴着黑色胶框眼镜,染成栗色的长发垂下遮挡了半张脸。她一手在纸上快速地写画,另一只手握着车载电话,语气严厉:“提价1.5%,全力买入我们选定的风能企业股票!我给你的额度授权是五亿美元。”她抓起一片薯片塞进嘴里,“不要质疑我的决定!五分钟前一艘二十万吨油轮在墨西哥湾触礁沉没,这次漏油事件会导致环保主义者对石油经济的严厉抨击,新能源企业在未来的三个月内会有巨大的上扬机会!”
“嗨!薯片妞!看起来你在北京的日子不错啊!”酒德麻衣扔下旅行袋,抬手就去捏对方的脸。
“喂,非礼勿摸!”薯片妞赶紧捂脸。
但是晚了,作为一个忍者,酒德麻衣伸手摸谁的脸,就像拔刀将敌人断喉那样,动手总是比动口快。在薯片妞抬手之前,她已经心满意足地捏完,又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里,摘下墨镜,跷起了二郎腿。
“给姑娘我摸一下又不会死,果然养得蛮好,脸嫩嫩滑滑的。”酒德麻衣打量薯片妞的全身,“就是这身衣服还是那么老气。”
“那是我在等你的时候顺便做了面膜……”薯片妞低头看自己全身,宽松的白色衬衫、水洗蓝的牛仔裤、一双夹脚趾的薄底凉鞋,“虽然论时尚跟你不能比,可也不老气好么?只是有点居家。”
“靠!老娘扛着两把刀踩着三英寸高跟鞋走南闯北,累得腿都要断了,你和三无妞儿就好意思这么享福?还面膜?还居家?什么居家美少女通过打电话买五亿美元的风能企业?”酒德麻衣白了她一眼,“接到你电话我连妆都没化,跳上车就往启德机场赶,一路上不知道闯了多少红灯吃了多少罚单,你倒悠闲。”
“好啦好啦,我也知道你‘带孩子’不容易。这次的工作结束你就能休个长假了,”薯片妞急忙顺毛,“传给你的资料你都看了么?”
“那个猎人市场中的悬赏页面?看了,发那个帖子的人很会玩啊。把全世界混血种都玩进去了。”
“这架飞机和你几乎同时抵达,一周之内,有三架这样的包机从美国飞往中国。”薯片妞递过一份包机合同。
“三架波音747-400?北美的混血种果然很豪气啊。”酒德麻衣把文件扔还给薯片妞,“那么已经有超过一千名混血种进入中国境内,他们觉得屠龙是一个靠人多去堆的高难度副本么?以他们中某些人的血统,在进入‘龙威’领域的瞬间就会因心脏衰竭而死!”
“不,不是一千,而是超过三千人,从欧洲赶赴北京的更多。”
酒德麻衣想起了什么:“刚才出机场的时候里面有几百号人排队,大概就是这个团?如果海关的人知道他们放了怎样一个旅游团进中国,大概会欲哭无泪吧?”
“他们中有三个人,名字分别是芬格尔·冯·弗林斯、楚子航和路明非。”薯片妞说。
酒德麻衣的脸色凝重起来:“有路明非?那么是老板给我们下了新的命令吧?”
“我在三个小时前收到了老板的邮件,立刻给你打电话,”薯片妞低声说,“命令是,在这三千人里,必须是路明非亲手杀死龙王!”
酒德麻衣抚额:“又来了!老板到底是脱线还是睿智……有时候真的搞不清楚啊!那么个废柴,用得着在他身上花费那么多时间么?他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那么多人要当他的保姆,简直好似世界杯直接拿外卡进决赛!这种bug人物真让人不由得想上去踹两脚啊!”
“我们没法管老板的逻辑,但命令就是这样。”薯片妞的语气极其坚决,“龙王必须死在路明非手中!除他之外所有见过龙王的人,都是那条龙的陪葬!”
“那几架包机真是死亡包机啊。”酒德麻衣耸耸肩,“好吧,让他们陪葬好了,那些倒霉的家伙,只怪他们遇上了老板这种变态。但问题是路明非是个真正的废柴,否则在三峡时他完全可以拔出‘暴怒’杀死诺顿,而不必我补那一枪。怎么确保路明非‘亲手’杀死龙王?”
“这倒还有办法,卡塞尔学院的六人分为两组,路明非那一组人带着那套炼金刀剑。那是屠杀一切龙王的悖论武器,他所需的只是拔出它们的意志而已。命令中还有一部分就更难了,”薯片妞叹了口气,“必须让路明非杀死龙王这件事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酒德麻衣愣住了,“什么叫公之于众?屠龙这种事能公之于众?老板的脑子又抽了吧?”
“我要全世界……看他作为英雄的盛大表演!”薯片妞一字一顿,“这是老板信中的最后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