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 告子上 · 十七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1),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2)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3)。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4)。”
【注释】
(1) 赵孟:即春秋时晋国的执政大臣赵盾。此指代有权势的人。
(2) “既醉”二句:诗句见《诗经·大雅·既醉》。
(3) 膏粱:指精美的食物。膏,指肥肉。粱,指谷类中的精细的小米。
(4) 文绣:绣有彩色花纹的衣服。
【译文】
孟子说:“希求富贵,是人们的共同心理。每个人自身都有可宝贵的东西,只是不去想它罢了。别人给予的尊贵,不是真正的尊贵。赵孟所尊贵的,赵孟也能使他卑贱。”《诗经》说:“酒已经喝醉,德已经享尽。说的就是已经饱尝了仁义之德,因而不羡慕人家肥肉、精米的美味。广为人知的好名声集于一身,因而不羡慕别人的锦绣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