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 尽心上 · 十二 关灯 护眼 小 中 大 繁 直达底部 上一章:卷十三 · 尽心上 · 十一 下一章:卷十三 · 尽心上 · 十三 孟子曰:“以佚道使民(1),虽劳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 【注释】 (1) 佚:安逸。 【译文】 孟子说:“本着让百姓安逸的原则去役使百姓,百姓虽然劳苦,但不会怨恨;本着让百姓生存的原则去杀人,被杀的人虽死,但不会怨恨杀他的人。” 上一章:卷十三 · 尽心上 · 十一 下一章:卷十三 · 尽心上 · 十三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评论名称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