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 尽心下 · 三十一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1),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之也(2);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之也。是皆穿窬之类也。”
【注释】
(1) 无受尔汝之实:指不愿受别人的轻贱,就要先有不受轻贱的言语行为。“尔”、“汝”是古代汉语中表示轻蔑感情色彩的人称代词。
(2) (tiǎn):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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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孟子说:“人人都有不忍心做的事,把这种心推及到他所忍心做的事上,就是仁。人人都有不愿做的事,推及到他想做的事上,就是义。人如果能够把不想害人的心扩展开,那么仁就会用之不竭了;人如果能够把不挖洞、跳墙的心扩展开,那么,义就会用之不竭了;人如果能够把不受人轻蔑的心理扩展开,就能无论到哪里,行为都符合义。士人,不可以和他交谈,却去交谈,这是用言语试探对方来取利;可以和他交谈却不谈,这是用沉默试探对方来取利,这些都是挖洞、跳墙之类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