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103节

[英]毛姆2018年07月31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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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尔涅太太借给菲利普一笔钱。这笔钱足以让他付清拖欠女房东的房租,这样,女房东就会让他取走他的衣物用品。他花了五先令和一张典当一套衣服的当票,从当铺老板那儿换了一件礼服大衣,穿着倒是相当合身。其余的衣服他都赎了回来。他叫卡特·帕特森把他的箱子送到哈林顿街,星期一早晨他跟阿特尔涅一道上店里去报到。阿特尔涅把他介绍给服装部的进货员之后就走了。进货员名叫桑普森,年纪三十上下,是个快·活的、喜爱大惊小怪的矮个子。他跟菲利普握了握手,接着为了炫耀一下他引以为豪的学识,问菲利普是否会讲法语。当菲利普回答说他会时,对方十分惊讶。

“还会别的语言吗?”

“我还会讲德语。”

“哦!我自己偶尔去巴黎逛逛。你会讲法语吗?[1]到过马克西姆餐厅吗?”

[1] 原文是法语。

菲利普被安排站在服装部的楼梯顶端。他的工作就是为顾客去各个营业部指路。照桑普森先生说漏嘴的情况来看,这儿的部门似乎还不少。突然,桑普森发现菲利普走路有点儿瘸。

“你的腿怎么啦?”他问道。

“我有一只脚畸形,”菲利普说,“可是并不妨碍我走路或做别的什么事。”

进货员怀疑地盯着菲利普的那只脚看了一会儿。菲利普暗自猜测,他正在为经理录用自己的原因而感到纳闷。菲利普明白经理根本没注意到他身上有什么毛病。

“我并不指望你第一天就把什么都做对。要是有什么疑问,只要去问问那些年轻姑娘就行了。”

桑普森转身走了。菲利普力图把这个部那个部的地点记在心里,目光急切地留意着前来问讯的顾客。下午一点,他上楼去吃午饭。餐厅位于这幢大楼的顶层,又宽又长,灯火通明,但所有的窗户都关着,以防灰尘进入,大厅里弥漫着难闻的烧煮饭菜的气味。一张张长餐桌都覆着桌布,每隔几张桌子就有一个盛满水的大玻璃瓶,桌子中央摆着盐罐子和醋瓶。店员们吵吵嚷嚷地拥进餐厅,在长板凳上坐下,那些长板凳上仍有十二点半前来用饭的那批店员坐过的余温。

“什么酸泡菜也没有。”紧挨着菲利普而坐的那个人说。

他是一个年轻人,身材又高又瘦,苍白的脸上长了个鹰钩鼻。他的脑袋很长,头颅凹凸不平,好像曾被人这里按一下那里推一下似的,样子古怪,脑门和脖子上满是红肿的大痤疮。他叫哈里斯。菲利普发现有几天餐桌的尽头摆着几个大汤盆,里面放满了什锦酸泡菜。这些酸泡菜很受欢迎。餐厅里没有刀叉。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白上衣的又高又胖的侍者,手里握着大把的刀叉走进餐厅,哐啷啷地把刀叉扔在餐桌中央,大家纷纷各取所需。刀叉是刚从脏水里洗完拿出来的,仍然热乎乎、油腻腻的。几个身穿白色短上衣的侍者在分发着一盘盘浸泡在肉卤中的肉。这些侍者好像一个个魔术师,动作敏捷地把一盆盆肉放到餐桌上,溅得桌布上都是肉卤。接着又端来了大碟的卷心菜和土豆。一看到这些东西,菲利普就感到恶心。他注意到每个店员都往菜上倒了好多醋。餐厅里嘈杂声震耳欲聋。人们高谈阔论,哈哈大笑,大声叫嚷,还夹杂着刀叉的碰撞声和咀嚼食物的奇怪声音。菲利普回到服装部很高兴。他逐渐记住了每个部都在什么地方,当有人问路时,他很少求助于其他店员了。

“右边第一个拐弯处。左边第二个拐弯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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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不太忙的时候,有一两个女店员过来同菲利普聊上几句,他觉得她们是想摸清他的底细。到了五点,他又被叫到楼上餐厅去用茶点。他很高兴能坐下来。那儿有大片涂着厚厚一层黄油的面包,许多店员还有一罐果酱,原来这些果酱是存放在“贮藏室”里的,上面还写着他们各自的名字。

到六点半下班的时候,菲利普已累得筋疲力尽。哈里斯,就是午饭时紧挨着菲利普坐的那个年轻人,主动提出要带菲利普到哈林顿街去,让他看看自己睡觉的地方。哈里斯告诉菲利普,他的房间里还有一张空床,由于其他房间都住满了,他希望菲利普住在那儿。哈林顿街上的那幢房子原来是个制靴厂,如今被用作宿舍。不过,屋里光线很暗,因为窗户面积的四分之三都被钉上了木板,无法打开,屋子里唯一的通风口就是远端小小的天窗。屋子里散发出一股霉味,菲利普对自己不必睡在这里而感到庆幸。哈里斯把他带上二楼的起居室,里面摆着一架旧钢琴,那键盘看上去活像一排蛀牙。桌子上有个无盖的雪茄盒,里面装着一副多米诺骨牌。过期的《河滨杂志》和《图画报》四处堆放。其他的房间都用作寝室。菲利普即将入住的那个寝室在房子的顶层。房间里一共摆了六张床,每张床旁不是放着一只大衣箱就是一只小木箱。唯一的家具是一个五斗橱,有四个大抽屉和两个小抽屉。菲利普是新来的,可以使用其中一个抽屉。每个抽屉都配有钥匙,但钥匙都很相似,因此也就没有多少用处。哈里斯劝菲利普把手头那些值钱的物品锁在大衣箱里。壁炉台上方挂着一面镜子。哈里斯还领着菲利普去看了盥洗室,那个房间相当宽敞,里面一排放着八个脸盆,所有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人都在这儿洗漱。盥洗室跟浴室相通。浴室里有两个褪色的、木头上沾满肥皂污迹的澡盆,盆壁上是一道道高低不同的黑圈圈,表明各人洗澡时的水位高低。

哈里斯和菲利普回到寝室时,看到一个高个子男人在换衣服,还有一个十六岁的男孩一边梳头,一边使劲地吹口哨。一两分钟以后,那个高个子跟谁也没说话便走了出去。哈里斯朝那个男孩眨了眨眼,男孩嘴里仍然不停地吹着口哨,也朝哈里斯眨了眨眼。哈里斯对菲利普说,那个男人名叫普赖尔,在军队里当过兵,眼下在丝绸部工作。他与别人没什么来往,但每天夜里都去会女朋友,就像刚才那样,连一声“晚安”都不说。接着哈里斯也出去了,只剩下那个男孩,在菲利普解开行李的当儿,他在一旁好奇地看着。他名叫贝尔,在缝纫用品部里只干活不拿钱。他对菲利普的晚礼服非常感兴趣。他把房间里其他人的情况都告诉了菲利普,并向菲利普提出了有关他的各种问题。他是个生性欢快的少年,在谈话的间隙,用半嘶哑的声音哼上几段从歌舞杂耍剧场学来的歌曲。菲利普收拾好东西之后便出门上街闲逛,望着街上拥挤的人群,偶尔也站在餐馆门外看着人们走进店堂。这时,他觉得肚子饿了,便买了个小果子面包,边走边啃。他从守门人那儿领到一把前门钥匙,这位守门人每晚十一点一刻把煤气灯关掉。菲利普生怕被关在门外,便及时赶回宿舍。他已经了解罚款的具体规定:如果晚上十一点以后才回宿舍,就得罚一个先令,过了十一点一刻要罚款两个半先令。除此以外,还得报告店方。若被连续上报三次,就要被辞退了。

菲利普回到宿舍时,除了那个当兵的没回来,其余的都在宿舍里,其中两个已经上床歇息了。菲利普刚走进寝室,一阵叫喊声迎面扑来。

“哦,克拉伦斯!淘气鬼!”

菲利普发现原来是贝尔把他的晚礼服套在长枕头上了。贝尔对自己的这个玩笑颇为得意。

“克拉伦斯,你一定得穿这套礼服去参加社交晚会。”

“一不小心,就会赢得林恩商行里最漂亮的女人的喜爱。”

菲利普已经听说过社交晚会的事,因为员工们的牢骚之一,就是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钱来举办这些晚会。每月只扣两个先令,这里面还包括医疗费和借阅图书馆那些破旧的小说的图书费。但每月另外还得扣除四个先令的洗衣费,这样一来,菲利普发觉他每周六先令的工钱,其中四分之一永远也到不了他的手上。

大多数人都把一片片厚厚的肥熏肉夹在切成两半的面包卷中间啃着。店员们通常晚饭就吃这种三明治。这种三明治是从隔几个门面的一家小店里买来的,每个两便士。这时候,那个当兵的突然走了进来,默不作声、动作敏捷地脱去衣服,一下子倒在床上。到了十一点十分,煤气灯的火头“噗”地跳了一下,五分钟以后灯便熄灭了。那个当兵的已经睡着了,而其他几个人穿着睡衣裤,聚集在大窗户跟前,把吃剩下的三明治朝着下面街上走过的女人扔去,嘴里还嚷着轻狂调笑的话。对面一幢六层楼房是犹太人的裁缝工场,每晚十一点放工。一个个房间灯火辉煌,窗户上没装百叶窗。工场主的女儿——这家由父亲、母亲、两个小男孩和一个年方二十的姑娘构成——在放工后把楼里各处的灯关掉。有时,她也任凭其中一个裁缝在自己身上轻薄一番。与菲利普一个寝室的店员们瞅着留下来追逐那个姑娘的这个或那个男人的手段,从中得到很大的乐趣,他们还就哪个男人能够得手打赌。午夜时分,人们都被从街道尽头的哈林顿徽章酒店里撵了出来,不久之后,他们也都上床睡觉去了。贝尔的床铺紧靠门口,他从一张张床上跳过去,穿过房间,回到自己的床上,嘴里仍然说个不停。最后,一切都寂静下来,耳边只有那个当兵的平稳的鼾声,菲利普也上床就寝了。

第二天早晨七点,菲利普被一阵响亮的铃声惊醒了。到了七点三刻,他们都穿好衣服,套上袜子,匆匆跑下楼去取自己的靴子。他们边跑边把靴子带系紧,赶往牛津街店里去吃早饭。店里八点开饭。迟到一分钟,就吃不到了;一进店门,就不准再出去买东西吃了。有时候,他们知道不能及时赶到店里,便在宿舍附近的小店里买上两三个小圆面包。不过这样太花钱了,因此多数人空着肚子去上班,一直干到吃午饭的时候。菲利普吃了点涂黄油的面包,喝了杯茶,一到八点半,就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右边第一个拐弯处。左边第二个拐弯处,夫人。”

不久,他便开始十分机械地回答各种问题。这个工作沉闷单调,也很累人。几天后,他的两只脚疼痛难熬,几乎无法站立;又软又厚的地毯使他的两只脚感到火辣辣的,到了夜里,脱袜子都很疼。大家对此都充满怨言。招待员伙伴们告诉他,袜子和靴子由于脚底不住地出汗,就这样烂光了。跟他同住一个寝室的那些人也受到同样的折磨,为了减轻疼痛,他们睡觉时把脚伸在被子外面。起初,菲利普简直一步都不能挪动,接连好几个晚上,他只好待在哈林顿街宿舍的起居室里,把双脚浸在一桶冷水中。在这种场合,他唯一的伙伴就是贝尔,那个在缝纫用品部干活的孩子,因为他常常留在宿舍里整理搜集到的各种邮票。他一边用邮票纸把邮票扎好,一边总是索然无味地吹着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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