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四十章 庞春苗挥洒珍珠泪 蓝解放初吻樱桃唇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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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年的时间里,我蓝解放从县供销社政工科长到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再到县供销社主任兼党委书记再到主管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我确实蹦跶得不慢。尽管有种种议论,但我问心无愧。尽管先任组织部长后任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的庞抗美是我爹用毛驴把她娘驮到县医院生出来的,尽管我同母异父的哥哥西门金龙与她的关系非同一般,尽管我与她爹她娘她妹妹都很熟识,尽管我儿子与她女儿是同班同学,尽管我家的狗与她家的狗是一母所生,尽管有这么多的尽管,但我蓝解放当上副县长,完全靠的是我自己。我自己的努力,我自己的才华,我自己营造的同僚关系和我自己奠定的群众基础,向冠冕堂皇里说,当然还有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但我没走她庞抗美的门子。她好像也对我没有好感。在我上任之后不久,一次在县委大院里不期而遇,看看左右无人,她竟然说:

“丑八怪,我投了你反对票,但你还是当上了。”

我仿佛当头挨了一棒,一时张口结舌。我四十岁,肚腩已经鼓了,头顶毛也疏了。她也是四十岁,但身体依然那么苗条,皮肤依然那么光滑,脸上一片青春,岁月在她身上似乎没留下任何痕迹。我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看着她剪裁得体的咖啡色套裙,棕色的半高跟皮鞋,绷得紧紧的小腿和细腰翘臀,心中纷乱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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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发生与庞春苗的事,我也许还能往上蹿蹿,到异地去当个县长,或者书记,最不济也退到人大、政协,挂个副职,吃喝玩乐,步入晚年,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声名狼藉,创伤累累,躲在这小院里,苟且偷生。但是我不后悔。

“知道你不后悔,”大头儿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呢,你也算条汉子。”他嘻嘻地笑起来,我家那条狗的表情从他脸上洇出来,就像底片在显影液里显出影像一样。

当莫言那小子带着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时,我才猛然地意识到,岁月流逝得有多么快捷。我一直觉得跟庞家的人很熟很熟,似乎经常见面,但努力回忆,她留在我脑海里的印象,竟然还是那个在第五棉花加工厂大门口倒立行走的女孩。

“你,竟然这么大了……”我像个长辈一样,上下打量着她,感慨万端地说,“那时候,你这样,这样,就把腿举起来了……”

她白白的脸上浮起红晕,鼻尖上一片汗珠。那天是1990年7月1日,星期日。气温很高,我的办公室在三层,敞开的窗户,正对着一棵法国梧桐枝叶繁茂的树冠,树上蝉鸣如雨。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裙子,领口鸡心状,蕾丝花边。小脖子细细的,锁骨处凹陷进去,脖子上拴着一根红绳,绳端碧绿的小小的一块也许是玉。她大大两只眼,小嘴,口唇丰满。不施粉黛,两颗门牙似乎有些挤,很白。脑后竟然拖着一条古典的大辫子,这让我心中产生异样的感觉。莫言那小子曾经写过一篇题名《辫子》的小说,写一个县委宣传部的副部长与一个在新华书店卖连环画的姑娘搞婚外恋的故事。故事的结局很怪诞,与我们大不相同,但显然他是以我们的恋情为故事原型。跟写小说的人交朋友,弄不好就成了素材。他奶奶的,这小子。

“快坐快坐,”我一边张罗着倒茶,一边说:“真是太快了,小春苗,一转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蓝叔叔,您别客气,刚才在街上,莫老师请我喝了汽水。”她拘谨地坐在沙发边缘上,说。

“错了错了,”莫言那小子说,“蓝县长跟你大姐同年出生,蓝县长的母亲还是你大姐的干娘呢!”

“乱讲,”我把一盒中华烟扔到莫言面前,说,“什么干娘、湿娘,我们从来不搞这一套庸俗关系。”我将一杯龙井茶放在她面前,说,“随便叫,别听这个乌鸦嘴的——你好像在新华书店工作?”

“蓝县长,”莫言将那盒烟掖进口袋,从我烟盒里抽出一支烟,说,“太官僚主义了吧?庞春苗小姐,新华书店少儿读物部售货员,业余文艺骨干,会拉手风琴,能跳孔雀舞,会唱抒情歌,还在省报副刊上发表过散文呢!”

“是吗?”我惊讶地说,“那放在新华书店不是可惜了吗?”

“谁说不是呢,”莫言道,“我对她说,‘走,咱们找蓝县长,让他把你调到县电视台。’”

“莫老师,”她脸涨得通红,看看我,说,“我没有那意思……”

“你今年才二十岁吧?”我说,“应该考大学去,考艺术院校。”

“我什么都不会……”她低着头说,“闹着玩的,我考不上的,一进考场就紧张,晕过去了……”

“没有必要上大学,”莫言道,“艺术家都不是大学培养出来的,譬如我!”

“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我说,“自吹自擂,难成大器。”

“我这叫恃才傲物,狂放不羁!”

“要不要我把李铮叫来?”我说。

李铮是市精神病院的主治医生,我们的朋友。

“不闹不闹,说正事,”莫言道,“没当着外人面,斗胆不呼县长,叫大哥,蓝大哥,你真的要多关心一下我们这个小妹妹。”

“当然,”我说,“不过,有庞书记在那儿,我想效力,怕都轮不上吧?”

“这就是春苗妹妹的可爱之处了,”莫言道,“她从来不求她大姐。”

“好了,”我说,“候补作家,最近又写什么小说了?”

莫言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述他正在写着的小说,我装出侧耳恭听的样子,心里想着的全是与庞家有关的事。对天发誓那会儿我根本没把她当成女人,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也没有,当时我只是充满好感地看着她,有那么一点点沧桑感,安在墙角的落地式电风扇无声地摇动着头颅,把她身上那股清新的气味吹过来,让我感到心旷神怡。

但两个月后,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依然是一个星期日的下午,依然是很热的天气,窗外梧桐树上的蝉声已经绝迹,有两只喜鹊在梢头跳跃、噪叫。喜鹊是吉祥鸟,它们的到来让我感到一种幸福的预兆。她来了,一个人,乌鸦嘴莫言在我帮助下去一个大学的作家班学习,可以解决学历,回来我会帮助他“农转非”。这期间她来找过我几次,送过我一筒黄山猴魁茶,说是她爸爸去黄山旅游时老战友送的。我说你爸爸身体好吗,她说好着呢,爬黄山不用拐棍。我深表惊讶和佩服,耳畔似乎响起了他走路时假肢发出的“吱嘎”声。我对她说起过她去电视台的事,我说只要你想去,那很简单,一句话的事。我说并不是我的话有那么大的力量,真正的力量是你姐姐的地位。她着急地辩白:你不要听莫言老师瞎说,我真的没那意思。她说我哪里也不去,我就在新华书店卖小人书。有孩子来买小人书时我就卖小人书,没孩子买小人书我就看小人书,我感到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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