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九章 · 7

[日]夏目漱石2019年07月16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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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盗贼,看来这时也忍不住要笑,低下头把下边的脸藏到衣领中去。迷亭哈哈大笑着说:“看来还真舍不得那箱山药哩。”警察却十分严肃认真,说道:

“山药,好像没有起回来,其他物件大体上都起回来了。唔,你来就知道了。还有嘛,在归还失主时,需要写份认领证,请不要忘了带图章。记住,一定得在九点钟以前,到浅草警察局属下的日本堤分局。那么,再见。”他一个人说完这么一大堆,然后出去了。那个窃贼也跟在后边出去了。由于他胳膊拿不出来,不可能把门带上,只好开着门走了。主人似乎一方面害怕警察,但又有些不满,鼓着腮,“砰”地把门拉上了。

“哈哈……你很尊敬刑警哩。你如果平时总这样谦恭,那可就成了个像样的人啦。不过,糟糕的是你只知道对刑警讲礼貌啊。”迷亭调侃说。

“不过,人家是特地来通知我的呀。”主人辩解说。

“来通知?那是他的职业呀。你只要一般地对待一下就满够啦。”迷亭说。

“然而,那不是普通的职业。”主人说道,还在顾全自己的面子。

“当然不是普通的职业,是密探这种令人讨厌的职业嘛。比普通的职业还要下流得多。”迷亭说。

“你,你说这种话,可要吃苦头的。”主人说。

“哈哈……好啦,不说刑警的坏话啦。不过,你尊敬刑警嘛,还说得过去,可你连小偷也尊敬起来,真让我吃惊。”迷亭说。

“谁尊敬小偷啦?”主人说。

“就是你呗。”迷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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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能和小偷打交道?”主人说。

“你没打交道?你不是给小偷行了礼吗?”迷亭说。

“什么时候?”主人还在莫名其妙。

“不就是刚才你对他平身行礼的吗?”迷亭说。

“简直胡说!他是刑警。”主人说。

“要是刑警,会穿那样的服装吗?”迷亭说。

“正因为是刑警,才穿那身衣服哩。”主人固执地说。

“真顽固!”迷亭说。“你才顽固哪!”主人说。

“你先想想看,刑警到人家的家里来,能那样抄着手直挺挺地站着吗?”迷亭说。

“刑警就不能抄着手!”主人说。

“嚄!你这样一口咬定,可让人受不了。你注意到了吗?你在行礼的时候,那家伙也是一直站着不动的呀。”迷亭说。

“刑警也可能采取那种态度嘛。”主人说。

“你真是个自信家。不管我怎么说,反正你是不会听的。”迷亭说。

“我当然不听,你只是嘴上说小偷、小偷,可你毕竟没有亲眼看到小偷进来偷东西呀。只不过是你那么想,就顽固地坚持己见罢了。”主人说。

说到这里,显然迷亭认为此人已不可救药,便一反常态,不再吭声。从迷亭这方面说,他认为我家主人的价值,随着他越来越顽固而下落。而在主人这方面,则认为他越固执己见,就越比迷亭高明一筹。人世上,像这种驴唇不对马嘴的事儿有的是。在自以为固执下去就能取胜的过程中,当事人的人品价值,就会一落千丈。奇怪的是,这种固执己见的人一直到死都认为自己保住了体面,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人们事后会看不起他,再也不肯搭理他的。这种只图一时快感,据说有个名字,叫做“猪猡的愉快”。

迷亭接着又问道:“不说别的,明天你打算去吗?”

“当然去,让我九点前就到的嘛,我八点就出门。”主人说。

“学校怎么办?”迷亭说。

“请假呗,学校那种玩意儿……”主人毫不可惜地说。

“真有一股了不起的劲哪。请假没有关系吗?”迷亭说。

“当然没关系,我们学校是按月计工资,用不着担心扣钱,没关系。”主人照直说了。要说他狡猾也够狡猾的了,不过,要说他单纯也够单纯的。

“喂,你去当然可以,不过你认识路吗?”迷亭说。

“我怎么会认识?坐辆人力车去就不会有问题了吧。”主人气哼哼地说。

“对你这样一个不比静冈伯父差的东京通,我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迷亭说。

“你愿怎样佩服就怎样佩服好了。”主人不理会迷亭的嘲笑。

“哈哈……日本堤分局,你知道吗?可不是个简单的地方啊。那是吉原呀。”迷亭说。

“你说什么?”主人问道。

“我说,是吉原!”迷亭说。

“就是那个妓馆区的吉原?”主人说。

“可不是嘛。一提吉原,东京不就那么一个吉原嘛。怎么样,还想去吗?”迷亭又嘲弄起主人来了。

主人一听说是吉原,心想:“这个嘛……”显得多少有点踌躇。不过,立刻横下心来,说道:“管它是吉原呢还是妓院,既然说去,就一定去。”他在根本不该强硬的地方偏要强硬一番,愚人总是要在这种地方固执己见。

迷亭只是接口说:“你去?那很有趣嘛。去看一下吧。”

这样,一度掀起的刑警风波总算告一段落。接着迷亭依旧天南海北地扯了一阵,到了傍晚时分,他说:“再晚了会惹伯父生气的。”便回去了。

迷亭回去以后,主人急急忙忙吃完晚饭,又回到书斋里袖着手思考起来:

“自己对八木独仙十分钦佩,本想向他学习,但经迷亭这么一说,好像也不见得是个特别值得学习的榜样。不但如此,而且他所提倡的学说,似乎有些脱离常识,如迷亭所说,多少有点属于疯癫之类的系统。况且他还分明有两个疯癫的追随者,那就更加危险。如果我轻易地接近他,很可能也被拉进这一系统。我在文章上特别佩服,认为这才是具有卓越见识的伟大人物天道公平,他的真名就是那个立町早梅,只是一个纯粹的疯子,而且就住在巢鸭疯人病院里。迷亭的叙述即便是极力夸张的胡说八道,但是,他在疯人病院中,以天道的主宰者自居的鼎鼎大名,恐怕是事实吧。我也跟着鹦鹉学舌,说不定自己也多少有点那样。同气相求、同类相聚嘛,既然我对疯子的议论感到钦佩。退一步说,既然我对他的文章言辞表示了同感,那么,我和疯子也是个近亲啰。即使我不被同化到他们的系统中去,如果我与疯子相邻而居,那么就不能保证不发生这样的事:于不知不觉之中拆掉这堵只一墙之隔的界限,跑到他那儿去促膝谈笑啊。这可太危险啦。仔细一想,不错,最近这一阵子,自己头脑的作用连自己都感到吃惊,可以说是‘妙’字上又多了一个‘奇’字,‘怪’字下又添了个‘诞’字。一勺脑浆的化学变化姑且不论,意志作用变成行为,同时化为言辞。检点一下最近的言行,真是奇怪,有许多失却中庸之处。即使感觉不出舌上有龙泉、腋下生清风,但如果一旦齿根有狂臭、筋头有疯味,那还得了?越发可怕啦,弄不好,说不定自己已经是疯癫患者啦。幸而自己还未伤人,也未干出搅扰世人的事儿,所以才未被街道的居民们撵走,仍然作为东京的市民呆在这里的吧。这可不是什么消极积极的问题,首先得去检查检查脉搏的情况。不过,脉搏上好像没什么问题呀,是不是头脑有些发热?这也不像有什么特殊的亢奋。不过,还是让人放心不下的哟。”

主人接着又想:“像这样一味把自己和疯子比较,专去寻找类似之点,那么,无论如何也难从疯子的领域里摆脱出来。这可能是我的方法不对头。是以疯子为基准,把自己往上硬凑加以解释的,所以才得出这样的结论。假如以正常人为标准,将自己和他们放在一起来考虑的话,也许会得出相反的结果。既然这样,就让我先从身边的人开始。第一个,今天来家的那位身穿大礼服的迷亭的伯父怎么样?你自己的心是往哪儿放呀?那老头儿,连做正常人的标准也有些靠不住。第二,寒月怎么样?带着饭盒去上班,从早到晚,只是一味地磨圆球,不成,不成,也得把他抹掉。那么第三呢?迷亭?那家伙把胡开玩笑当成他的天职,无疑是个阳性的疯子。那么第四呢?金田的老婆。她那恶毒的心性,完全超乎常识,纯粹是个神经病。第五就轮到金田啦,我虽然没有和金田见过面,但看他那种恭恭敬敬地把老婆捧着,言听计从、琴瑟调和的样子,应该把他看成是个非凡的人,非凡就是疯子的别名,所以也可以将他归入疯子一类。再往下呢?还有,还有,还有落云馆的各位君子哪。从年龄说,虽然还是些黄口孺子,但在狂躁这点上,满可以说是风靡一世的、超凡的豪强。这样一个一个地数起来看,大都是疯子的同类。这样,倒让我放心啦。说不定,也许社会就是疯子的集合体,疯子聚在一起,互相争斗,互相仇视,互相谩骂,互相争夺,而他的整体作为一个集团,像细胞那样忽而散裂忽而又膨大起来,忽而膨大忽而又散裂开来,一天天这样继续下去。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社会吧。很可能在其中有个多少懂点道理、明辨是非的人,反而会变得碍眼,于是才造了疯人院,把他圈到里边去让他再也无法出来的吧。这样看来所谓幽闭在疯人院里的人倒是普通人,而在疯人院外边闹腾的人却是疯子。疯子在他是单个人的时候,会始终被人们当做疯子,但是成为一个团体,有了势力,说不定就成了健全人呢。大疯子滥用他的金钱力量和威力,指使那些小疯子胡作非为,人们反而称赞大疯子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这样的事例多得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我也弄不明白。”

以上,我如实地叙述了主人当天夜里在茕茕孤灯之下进行沉思默想时的心理活动。他的头脑不透明的特点,也充分显示在这个问题上。别看他蓄着德皇威廉二世式的八字胡,但却是个连狂人与平常人都辨别不出的糊涂虫。还不只是如此,他好不容易地给自己提出问题,诉之于自己的理性,结果却未能得出任何结论,就不再去想了。不管什么事他都是个完全缺乏思考力的人。他的结论就像从他鼻孔喷出来的朝日牌香烟的烟雾一样,茫漠缥缈,难以捉摸,这是他所发议论的唯一特色,应该永远记住。

在下不过是只猫儿。也许有人怀疑,一只猫儿如何能将主人的心思这样精细地记述下来呢?其实像这类事儿,对我们猫儿说来并不算回事儿。在下是懂得读心术的。您问我什么时候学会的?这种多余的事,您还是不问为好。反正我是懂得的。我爬到人类的膝头上睡觉的时候,我就将我的柔软的皮毛外衣轻轻地贴在人的肚腹上。于是立刻产生一道电流,他腹中所发生的一切便都清清楚楚地映在我的心眼上。就以前些日子的事为例吧,主人亲切地抚摸着我的头,突然他涌现出一个极要不得的念头,他在想,如果把这只猫儿的皮剥下来做成坎肩,该不知多么暖和呢。我立刻就觉察出他这一念头,不由吓出了一身冷汗,这该多么可怕呀!因为我有这种功能,所以我才有幸将主人头脑中产生的以上想法,作为我最大的荣誉向诸位报告。不过,当主人想到“这到底是什么呀?简直弄不明白!”以后就呼呼睡着了。到了明天,他肯定会将睡前想过的事思考到什么程度都忘得一干二净。今后,假如主人就疯子问题还要进行思考的话,那么肯定他还得从头开始想。如果那样,很难保证他还会采取这种思考方法,很难保证他仍然还会来老一套:“到底是什么呀,简直弄不明白。”不过,不管他重复思考多少遍,不管他沿着哪些思考路径前进,最后的结论肯定还会是“到底是什么呀,简直弄不明白”,唯独这一点,我是可以打保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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