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七章 廷圭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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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把手中沉重的樟木箱吃力地放在地上,然后便扶着墙壁直喘气:“应该是最后一箱了吧?真要命,我的腰啊……”

老板瞥了一眼呼天抢地的医生,淡淡道:“是你自告奋勇来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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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我自找苦吃。”医生苦笑,什么叫吃力不讨好?就属于他这种。今天正好轮休,他到哑舍打发时间,赶上老板说今天是农历六月初六,应该晒书,他能不帮忙吗?难道在一旁光看着老板干活?

医生看了看老板单薄的身材,觉得还是自己动手比较靠谱。

不过吐槽归吐槽,医生缓过气来之后,再次后悔没有带口罩来。他用抹布擦掉樟木箱上厚厚的灰尘,一手护住口鼻,一手扭开樟木箱的锁扣。

灰尘扑面,却意外地夹杂着一股浓重的书墨香气。

医生闻着这股墨香味精神一振,些许灰尘也就不甚在意了。这股墨香味倒并不若普通书墨那般有股淡淡的腐臭味,反而初闻香气馥郁,但却并不浓艳,细闻绵长隽永,竟不知道里面缠绕了多少种香气。医生忍不住将头探了进去,仔细寻找墨香的来源:“为什么这一箱和其他箱子的不一样?难道里面放了一块墨?”

“不是,这一箱放着的大多都是手稿,而不是线装书。”老板放下手中的书走了过去,从那个樟木箱中拿出一摞摞手稿,细心地一叠叠摊开,放在阳光下晾晒。

“手稿你这里也有啊!”医生饶有兴趣地凑过去看,这些细致活他不敢随便碰,谁让他以前有弄断过山海经的书简,虽然是不小心之举,但他还是不敢乱动手了。搬搬箱子什么的倒没问题,他可怕万一撕碎了一张纸,再蹦出个什么神兽来。不过,医生环视着周围,他还是头一次知道哑舍内间里面还有这么一块小小的天井。方方正正的青石板地面偶尔爬着一两只毛毛虫,老板却并没有把它们弄走,而是避开了它们的爬行路线放置书籍。此时是正午时分,阳光直直地落在这里,正好适合晒书。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哑舍里的藏书并不多,加上他刚刚搬出来的那一箱手稿,晒的书还没有铺满整个天井。

“老板,需要晒的就这么多了?”医生不信地问道。若是再多的书他都不觉得奇怪,奇怪的是太少了啊!老板好歹也是活了几千年的人了,怎么就收集了这么点书和手稿?

老板吹了吹手稿上落下的灰尘,珍惜地一边仔细检查着一边淡淡道:“书籍本来就难以保存,现在市面上连宋元时代的线装书都很难看到了。我手里的书大部分都放在安全的地方封存起来了,真空状态下要更为稳妥。我身边的这些……就这么多。”

喂喂!那个可疑的停顿是怎么回事?

医生虽然站在阳光下,但也觉得忽然间浑身发寒。依照他对老板的了解,只有他不放心的古物才会随身安置。那么就是说,这些书其实都是有问题的了?

医生立刻四肢僵硬,连动都不敢动。不过他转念又一想,哑舍里的古物岂不是全都有问题?他不还经常往这里跑?怕什么啊!

正思量间,老板从箱子里拿出一摞书稿,方才闻过的那股浓郁的书墨香气再次袭来,令医生不由自主地凑了过去:“好香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老板清隽的脸容上露出一抹笑容:“你想知道?”

医生大喜点头道:“又要讲故事了?我喜欢听故事。”

老板的视线却落在了一旁的青石板地面,努力向前蠕动的毛毛虫身上,许久才启唇幽幽道:“你知道,毛毛虫是怎么过河的吗?”

“啊!”

 

清·顺治三年。

“……要为小少爷准备抓周礼,东西都齐全了吗?”

什么声音?好吵啊……奚墨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她好像睡了很久很久,这次是几年?还是几十年?

“还差文房四宝呢!老爷让我到库房找一套来。对了,最好找小巧精致一点的,小婴儿也能抓在手里的那种。”

“我记得有一块墨……哦,在这里。”

奚墨感觉到一直禁锢自己的盒子被打开了,久违的阳光投射了进来。她眯了眯眼睛,有点不太适应。

“好丑啊!这么丑的一块墨?”

“可是这块墨够小啊!而且我记得送礼的人说,这块墨可是五代十国时南唐李廷圭所制的廷圭墨!千金难求啊!就是上面没有什么花纹雕刻,据说是李廷圭早期所制。也亏得是早期,否则也存不到现在啊!”

“好了好了,管这墨有什么来历呢!好歹也是块墨,快收拾一下……”盒子又被关上了,奚墨感觉自己在盒子里来回碰撞,虽然不痛,但已经让她开始不爽起来。

丑?她很丑吗?她可是这世上第一块廷圭墨!好吧,虽然主人当年炼制她的时候,还没有很好的墨模,导致她并不像其他墨那样方方正正或者雅致特别,而是很不规则的一个墨块。可是当着一位淑女这么直截了当地说话真的可以吗?

奚墨抱怨的时间并没有很久,很快她便再次被阳光所笼罩,而这次她还发现周围摆着许多种类的物品,诸如印章、经书、笔、纸、砚、算盘、钱币、账册、首饰、花朵、胭脂、吃食、玩具等,摆了整整一个床铺,一眼看去眼花缭乱数不胜数。而且从她附近的其他文房用具,就能看出这户人家端的是富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起宣州纸、端州砚和诸葛笔的,再加上她这块廷圭墨,倒也当真是世间最珍贵的文房四宝了。

不过这么多物事之中,也只有她修成了精魄,其余物事虽然精贵非凡,但也不过是物品罢了。而她则因为是主人炼制的第一块墨,当初主人将烟料配料和成烟料团,放入铁臼中捣炼三万次,在每一次的捣炼中都倾注了太多的期许,所以让她在炼成的那一刻,便有了一点意识。

奚墨便由此诞生,虽然她从一开始,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旁。

被嫌弃也是不要紧的,奚墨也很淡然,这样她就不会被送人、被卖掉或者被用掉。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她在落满灰尘的角落里,看着还是少年的主人跟随着他的父亲,制成了天下闻名的歙州墨,看着主人和他的父亲都被李后主赐国姓,后又改名为李廷圭。天下人都知道“黄金易求,李墨难求”,到最后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时候所制出来的墨并留存了下来,所以她给自己起名为奚墨。

后来,主人的名声超过了他的父亲,天下闻名的李墨也渐渐变成了廷圭墨。

再后来,主人就死了。

奚墨还是有写不太习惯自己漫长的生命,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是区别于其他物事的存在。在几百年间,她被转了好几手,虽然模样很丑,但质地颇佳,已经确定是廷圭墨的她,其实已经身价千金。她还记得上一次见到阳光,好像是被人当成礼物送到了洪家吧?洪家的那代家主,并不喜欢她,只将她随手锁进了库房。

过着这样被关在锦盒里的日子,除了睡觉她又能做什么呢?她倒是宁愿像当初那样被丢弃到角落里。

话说回来,被她一觉又睡了很久了吗?怎么人的打扮变了这么多?女人倒还好,没什么太大变化,怎么男人的头发前面全部秃了一半?还在后面系了个大辫子?

奚墨惊奇地看着这群衣着富贵的男男女女,簇拥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儿走了过来。哦,对了,这是要办抓周礼,让一岁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预测以后的前途和性情。

才一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啊?奚墨很是不以为然地看着那个小男孩儿被抱上床。

“昇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一位明艳的妇人笑语盈盈地说道,她梳着整齐的妇人髻,明眸皓齿,头上珠翠缭绕,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儿的娘亲。

被娘亲鼓励的小男孩开始在琳琅满目的东西中挑选,奚墨被那双如同葡萄般水润润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越是年纪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觉到成年人无法感应到的玄妙。奚墨看着这个昇儿只扫了一圈,就果断地手脚并用向她爬来,奚墨还来不及做什么准备,就发现自己被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举了起来。

奚墨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婴儿,软软的,白白的,看起来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她几乎呆滞地看着这个陶瓷娃娃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还没有人冲她这样纯净地笑过。

主人嫌弃她做得不够完美,很多人厌恶她丑陋的外表,还有人觉得她奇货可居,只有这个小男孩,只是这样单纯地对着她笑。

奚墨的感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周围的大人们也没有来得及开口说出一连串的吉祥话,所有人没防备地看着小宝宝动作迅速地把奚墨放进了嘴巴。

“哇!”惊天动地的哭泣声响彻耳际,奚墨顶着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对一个只有一岁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气味有着墨块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这个昇儿能感觉到她不同于其他物事的灵气,但这股味道却是怎么也忍受不了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在看到刚刚还视若珍宝举着她的昇儿,拿起了一盒胭脂爱不释手,奚墨还是忍不住郁闷了起来。

哼!这臭小子今年才一岁,就知道吃胭脂了!长大了还得了?看把他老爹气得……

十五年后。

“昇表哥,这块墨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问道。

“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说话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边说一边露出无奈的表情。他有着一张容长脸,眉眼秀长,气度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气派,让人一见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几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着一袭湖水蓝的月华裙,已经及笄的她头上插着两支梅花纹碧玉簪,更显得面色如花,明艳动人。

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爷洪昇,而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亲表妹黄蕙,他们两人年岁相当,黄蕙仅差了洪昇一天,所以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黄蕙正巧听人说起洪昇小时候的那场抓周礼,便吵着要看看那块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静静的坐在书桌上,自从十五年前的那场抓周礼后,她就结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昇这里。当然,这也是因为洪昇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儿子抓的是个胭脂,强硬要求儿子必须念书考科举光大门楣。

其实这个念头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谱的。已经观察了洪昇十五年的奚墨无声地叹了口气。这十五年来,她就一直被放在洪昇的书桌上面,看着他习《三字经》、《弟子规》,上宗学,读四书五经。她可要比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这位洪家的大少爷,根本就不是考科举的料!让他去考那八股文,纯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昇最喜欢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园中吟诗作画,联句酬唱,过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们还成立了“蕉园诗社”,春咏柳絮,夏吟芙蕖,秋赏海棠,冬颂腊梅。好人家的姑娘们聚众玩乐,这都是奚墨无法想象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有的出嫁之前连秀楼都没有下过,她敢肯定这个女子诗社绝对是历史上的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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