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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普吕梅街的牧歌和圣德尼街的史诗 第六卷 小加弗罗什 · 二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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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加弗罗什得益于拿破仑大帝 · 1

巴黎的春天往往刮起凛冽的寒风,人们感到的不是寒冷,而是冻僵了;这北风使最明媚的白天令人愁惨,产生的效果恰如寒风从窗缝或关得不严的门,吹进暖和的房间。仿佛冬天阴沉沉的门还半掩着,风要灌进来。一八三二年的春天,爆发了本世纪欧洲的第一场流行病,北风空前冰冷彻骨。这道门比半掩的冬天那道门更加寒冷。这是坟墓的门。在北风中感到霍乱的气息。

从气象学角度看,这种冷风有种特点,就是丝毫不排除强电压。这个季节常常爆发风暴,伴随着电闪雷鸣。

一天傍晚,北风呼啸,正月仿佛又回来了,有钱人又穿上大衣,小加弗罗什穿着破衣,始终愉快地瑟瑟发抖,仿佛出神地站在奥尔姆-圣热尔维附近一家理发店前。他围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一条羊毛女披巾,当作围巾。小加弗罗什看来在深深赞赏一个蜡做的新娘,新娘敞胸露肩,头戴橘花,在橱窗后旋转,两盏油灯照亮着,向行人展示微笑;但实际上他在观察店里,看看是不是能够从橱窗里“顺手捎带”一块肥皂,然后以一个苏卖给郊区的“理发师”。他经常靠这样的肥皂吃上饭。他对这种活儿很拿手,他称之为“给理发师刮胡子”。

他一面欣赏新娘,一面瞟着肥皂,嘴里喃喃地说:“星期二。——不是星期二。——是星期二吗?——也许是星期二。——是的,是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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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明白,这样自言自语与什么有关。

这样自言自语也许与三天前最后那顿饭有关,因为这天是星期五。

理发师在他生了一炉旺火的店里,给一个顾客刮脸,不时朝旁边看一眼这个敌人,这个双手插在兜里,但脑子显然在打鬼主意,冻得发抖,没脸没皮的流浪儿。

正当加弗罗什在看新娘、橱窗和温德索香皂时,两个孩子,高低不一,穿得相当干净,比他还小,看来一个七岁,另一个五岁,胆怯地转动门把手,走进店里,不知问什么,也许是要施舍,嘤嘤地细语,更像呻吟,而不像祈求。他们两个同时说话,话声听不清,因为呜咽打断了小的那个的声音,寒冷使大的那个牙齿咯咯作响。理发师回过身来,满面怒容,没有停止刮脸,用左手去推大的,用膝盖去顶小的,把他们两个推到街上,关上门说:

“没事倒把人家屋子弄得冷了!”

两个孩子哭泣着往前走。一片雨云飘过来;开始下雨。

小加弗罗什追了上去,走近他们:

“你们怎么啦,小家伙?”

“我们不知睡在哪里,”大的那个回答。

“就为这个?”加弗罗什说。“什么大不了的事。就为这个哭鼻子?真是傻瓜!”

他摆出一副略带嘲笑的高傲态度,口吻说一不二,又带同情,呵护备至:

“娃娃们,跟我来。”

“好,先生,”大的说。

两个孩子跟着他,好像跟着一个大主教。他们不再哭了。

加弗罗什让他们走上巴士底广场方向的圣安东尼街。

加弗罗什临走时,往后愤怒地瞥了一眼理发店。

“这条牙鳕〔2〕,狼心狗肺,”他咕噜说。“是个英国佬。”

一个妓女看到他们三个鱼贯而行,加弗罗什领头,发出一阵笑声。这笑声对他们这一群是大不敬。

〔2〕 理发师的别号。

“你好,公共马车小妞,”加弗罗什对她说。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理发师,加上一句:

“我搞错了动物;这不是一条牙鳕,这是一条蛇。剃头的,我去找一个锁匠,给你的尾巴安上一个铃。”

这个理发师使他变得好斗。他骂骂咧咧,跨过水沟,一个长胡子的看门女人,有资格在布罗肯峰会见浮士德〔3〕,她手里拿着扫帚。

〔3〕 布罗肯峰是德国哈尔茨山最高峰,相传每年4月30日至5月1日的夜晚,巫婆在那里聚会。歌德在《浮士德》中描写过。

“太太,”他对她说,“您骑马出门吗?”

刚说完,他把水溅到一个行人的漆皮靴上。

“小混蛋!”愤怒的行人叫道。

加弗罗什将鼻子抬高到披巾上面。

“先生要告状?”

“告你!”行人说。

“法院关门,”加弗罗什说,“我不接案子了。”

他继续往前走,他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女乞丐,在一扇大门下冻坏了,她的裙子太短,露出膝盖。小姑娘开始长成大姑娘,这条裙子不合适了。年龄增长就这样捉弄人。正当裸露变得不雅观时,裙子变得太短。

“可怜的姑娘!”加弗罗什说。“连裤衩也穿不上呢。喂,拿去吧。”

他解下围住脖子的上好羊毛披巾,扔到女乞丐瘦骨嶙峋的发紫的肩膀上,围巾重新变成披巾。

小姑娘用惊异的目光望着他,默默地收下披巾。困苦到了一定程度,穷人麻木了,受苦不再呻吟,受惠也不再道谢。

结果是:

“得得得!”加弗罗什说,声音抖得胜过圣马丁〔4〕,后者至少还保留了半件大衣。

〔4〕 圣马丁(约315—397),图尔主教,相传他将半件大衣分给穷人。

这得得得的声音,引得骤雨发脾气了,下得更大。坏天气惩罚善行义举。

“啊!”加弗罗什说,“这是什么意思?又下雨!天哪,要是再下雨,我要反悔了。”

他又往前走。

“无所谓,”他又说,瞥了一眼女乞丐,她蜷缩在披巾下,“看这一位,有一件像样的大衣呢。”

他望着雨云叫道:

“捉弄人!”

两个孩子紧随在他身后。

他们经过安了密密的铁丝网,表明是面包店的门前,因为面包像金子一样要放在铁网后面,加弗罗什回过身来说道:

“啊,娃娃们,吃过饭吗?”

“先生,”大的回答,“我们从早上到现在没有吃过东西。”

“你们没有父母亲吗?”加弗罗什庄重地问。

“不要乱说,先生,我们有爸爸妈妈,但我们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儿。”

“有时,这比知道反而好,”加弗罗什说,他很有见地。

“我们走了两个小时,”大的又说,“我们在墙基石角落找呀找,可是我们找不到。”

“我知道,”加弗罗什说。“是狗把什么都吃了。”

停了半晌,他又说:

“啊!我们把生身的人丢掉了。我们不再知道怎么生出来的。不应该这样,孩子们。把大人弄丢了,实在太蠢。啊!总得嚼点儿东西。”

他不再向他们提问题。无家可归,这再简单不过!大的几乎又完全回复到童年的无忧无虑,这样感叹:

“也真怪。妈妈说过,圣枝主日那天,要带我们去拿祝福过的黄杨树枝。”

“神经病,”加弗罗什回答。

“妈妈是个贵妇人,”大的又说,“和密斯大姐合住。”

“得了,”加弗罗什回答。

但他站住了,他在自己的破衫的所有角落已经摸索了好一阵。

他终于抬起头来,神情本来只想表示满意,实际上得意洋洋。

“放心吧,娃娃们。够咱们三个人吃的了。”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苏。

他不等两个小的有时间惊呆,把他们往前推进面包店,把铜钱放在柜台上,叫道:

“伙计!五生丁面包。”

面包店师傅就是老板本人,拿起一只面包和一把刀。

“切成三块,伙计!”加弗罗什又说。

他还庄重地补上一句:

“我们是三个人。”

看到面包店师傅打量过三个吃晚饭的人,拿起一只黑面包,加弗罗什将一根指头深深插进鼻孔,猛吸一口气,仿佛拇指尖有一撮弗烈德里克大帝的鼻烟,他冲面包店师傅的脸愤怒地嚷了一句:

“凯克塞克萨?”

读者中有谁以为在加弗罗什对面包师傅说的这句话中,听出是俄语或波兰语,或约维斯人和博托库多人〔5〕在荒野里隔江相呼的野蛮叫声,可是要知道,这是他们(我们的读者)天天说的一句话,等于说:“这是什么玩意儿?”面包师傅却听明白了,回答道:

“啊!这是面包呀,非常好的二等面包。”

“您想说粗拉尔通〔6〕吧,”加弗罗什平静、冷淡而轻蔑地说。“要白面包,伙计!要白拉尔通!我请客。”

〔5〕 约维斯人和博托库多人,美洲印第安人的部族。

〔6〕 黑面包。——原注

面包店师傅禁不住微笑了,一面切白面包,一面怜悯地打量他们,这又冒犯了加弗罗什。

“啊,小伙计!”他说,“您干吗这样丈量我们呀?”

其实,他们三个叠起来,还不到两米高。

等面包切好了,面包店师傅收了钱,加弗罗什对两个孩子说:

“磨刀吧。”

两个小男孩哑口无言地瞧着他。

加弗罗什笑了起来:

“啊!不错,这样小还不知道!”

他又说:

“吃吧。”

与此同时,他递给他们每个人一块面包。

他想,大的看来更有资格同他谈话,值得特殊鼓励,应当摆脱犹豫,满足他的胃口,便给了他最大的一块,说道:

“将这个塞进枪管里。”

有一块最小,他留给了自己。

可怜的孩子们,包括加弗罗什都饿了。他们大口咬面包,他们既然付了钱,再呆下去就碍事了,面包店师傅没好气地瞧着他们。

“咱们回到街上去,”加弗罗什说。

他们朝巴士底广场的方向走去。

当他们经过亮晃晃的橱窗前,小的不时停下来,拿起用细绳挂在他脖子上的表看时间。

“真是个傻瓜,”加弗罗什说。

然后,他若有所思地咕噜说:

“不管怎样,如果我有小孩,我会照管得更好。”

他们吃完面包,来到阴森森的芭蕾舞街的拐角,尽头可以看到福斯监狱那道低矮的不怀好意的边门。

“啊,是你吗,加弗罗什?”有个人说。

“啊,是你吗,蒙帕纳斯?”加弗罗什说。

这个人刚刚走近流浪儿,他就是化过装的蒙帕纳斯,戴了一副蓝色夹鼻眼镜,但加弗罗什认得出来。

“好家伙!”加弗罗什继续说,“你有一件麻籽糊剂色的大衣,又像医生戴了副蓝眼镜。老实说,真够帅的!”

“嘘,”蒙帕纳斯说,“别这么大声!”

他赶紧把加弗罗什从店铺的亮光拉开。

两个小孩手拉手,机械地跟在后面。

他们来到一扇大门黑黝黝的拱顶下,避开目光和雨。

“你知道我到哪里去吗?”蒙帕纳斯问。

“到‘不愿登台’修道院。〔7〕”加弗罗什说。

〔7〕 断头台。——原注

“油腔滑调!”

蒙帕纳斯又说:

“我去见巴贝。”

“啊!”加弗罗什说,“她叫巴贝。”

蒙帕纳斯降低声音。

“不是她,是他。”

“哦,巴贝!”

“是的,巴贝。”

“我原以为他给关起来了。”

“他打开了扣子,”蒙帕纳斯回答。

他三言两语告诉流浪儿,当天上午,巴贝押往附属监狱,在“预审走廊”,本该向右,他却向左,逃走了。

加弗罗什赞赏这确是身手不凡。

“真是个拔牙老手!”他说。

蒙帕纳斯补充了巴贝逃走的几个细节,以这句话结束:

“噢!事情还没完呢。”

加弗罗什一面听,一面抓住蒙帕纳斯手里拿着的一根拐杖;他下意识地抽出上半截,露出了匕首的刀刃。

“啊!”他赶紧把匕首插回去,说道,“你还带着便衣警察。”

蒙帕纳斯眨眨眼睛。

“见鬼!”加弗罗什说,“你要跟警察交手吗?”

“说不准,”蒙帕纳斯漠然地回答。“身揣着别针总是好的。”

加弗罗什追问:

“今天夜里你要干什么?”

蒙帕纳斯又操起低音,咬字不清地说:

“干点事。”

他突然改变话题:

“对了!”

“什么?”

“那天的一件事。你想想看。我遇到一个有钱人。他教训了我一顿,把他的钱包送给我。我放进袋里。过了一会儿,我摸摸我的口袋。什么也没有了。”

“只剩下教训,”加弗罗什说。

“你呢,”蒙帕纳斯又说,“现在你到哪儿去?”

加弗罗什指指两个被保护者,说道:

“我带这两个孩子去睡觉。”

“睡在哪儿?”

“我家里。”

“你有地方住?”

“是的,我有地方住。”

“你住在哪儿?”

“大象肚子里,”加弗罗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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