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他脱身了!完全自由了——就像摆脱了一种习惯的束缚时,心灵恰似一团任意喷射的火焰,左冲右突,仿佛即将冲出牢笼。我已有好久没感到这么年轻了!彼得心想,忘却了本来面目(当然仅仅须臾而已),感到自己像个跑出户外的孩子,在奔跑时看见老保姆弄错了窗口,在胡乱挥手。他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往干草市场街走去,迎面过来一个妙龄女郎,长得真迷人啊,彼得想道。当她经过戈登雕像时,彼得依稀觉得(他易动感情)她似乎脱下一层又一层面纱,终于成为他始终神往的理想的女人:年青而又大方,活泼而又稳重,皮肤黝黑却妩媚动人。
他挺起身子,偷偷地摸了摸折刀,跟在那女郎后面,去寻求他心目中的女人,去寻求这种刺激,即便不是正面相遇,也好像给他带来光明,把他俩联结在一起,把他挑选出来,似乎那随意响起的辚辚车声透过神圣的手,轻轻地唤他的名字,不是叫彼得,而是他私下里称呼自己的小名。她戴着白手套,耸耸肩膀,叫一声“你”,只叫一声“你”。尔后,当她走过科克斯珀街上的登特商店时,风儿吹动她薄薄的长披风,散发出泛爱万有的仁慈,以及惆怅的温存,仿佛要张开双臂,去拥抱疲惫的众生……
然而,她尚未嫁人,她年轻,很年轻,彼得思忖;他看见她戴一朵红色康乃馨,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当下花朵又在他眼中燃烧,使她的嘴唇显得猩红。她在街边等待。她身上有一种尊严,不像克拉丽莎那么世故,也不像她那么富裕。她开始行走时,彼得在心里琢磨:她是否体面呢?相当聪敏,生着蜥蜴那样吞吐自如的舌头,他想(他必须幻想,必须来一点儿小小的乐趣),她有一种冷静等待的智慧,才思敏捷的机智,而且,并不炫耀。
她走动了,她穿过街道,他紧跟着她。他决不想令她窘困,但是,如果她停下来,他会说:“来尝一客冰淇淋吧。”她会十分简单地回答:“好吧。”
可是,街上其他行人拦在他们中间,挡住了他,也遮住了她。他紧随不舍。她变幻莫测。她脸上泛起红晕,眼中闪出嘲弄的神色。他觉得自己是个冒险家,放荡不羁,眼明手快,胆大包天,是个地道的罗曼蒂克海盗(昨夜刚从印度归来),把所有那些繁文缛节置之脑后,对橱窗里陈列的黄色晨衣、烟斗、钓鱼钩都不注意,也不理睬什么体面喽、晚宴喽、背心下面穿白色紧身裤的衣冠楚楚的老头喽。他是个海盗嘛。她继续在他前面走,穿过皮卡迪利大街,走上摄政街,她的披风、手套和肩膀与商店橱窗里的穗子、花边和羽毛披肩交融在一起,构成华丽和奇异的气氛,它渐次缩小,从店里飘到街上,犹如夜晚摇曳的灯光,照射黑暗中的树篱。
她欢笑地穿过牛津街和大波特兰街,转入一条小路,这当口,就在这当口,那关键的时刻即将来临,因为她这时放慢步子,打开手提包,朝他的方向瞟一眼,但并不注视他,那是告别的一瞥,既概括了全局,又得意扬扬地把它永远抛开。她已把钥匙插进锁眼,打开了门,消失得无影无踪!克拉丽莎的声音在他耳边回响:记住我的宴会,记住我的宴会。眼前这房屋是那种单调的红房子,悬挂着花篮,敢情是寻花问柳的青楼吧。这一番艳遇就此告终。
“反正,我尝到了甜头,”他想,一边抬头看那摆动的花篮,里面栽着淡色天竺葵,心里想,我尝到了甜头。然而,他的乐趣——一下子粉碎了,因为他自己也很清楚,那多半是想入非非,与那姑娘开的玩笑只是空中楼阁,纯属虚构,他自忖,正如人们想象生活中美好的一面——给自己一个幻觉,虚构出一个她,创造一种美妙的乐趣和其他什么的。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无法与人分享——它已被粉碎,这很奇怪,却千真万确。
他转身走上大街,想找个地方坐下,等待一会,再到林肯法律协会去——到胡珀—格雷脱莱事务所去。眼下该上哪儿呢?无关紧要。就沿着这条路往摄政公园方向走吧。他的靴子踩在人行道上,橐橐地响,好像说“无关紧要”,因为时间尚早,依然很早呢。
况且,今儿早晨多美呀。街上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恰似一颗健全的心脏在跳动。没有笨拙的摸索,没有优柔寡断。汽车精确地、准时地、悄无声息地疾驶,急转,及时在门口停下。一位姑娘下了车,她穿着长丝袜,头戴羽饰,体态轻盈,可他并不感到她特别魅人(因为他已尝过甜头了)。彼得从打开的门口向大厅里望去,令人肃然起敬的管家、棕黄色的中国种小狗、黑白相间的菱形格子地板,白色帷幔迎风飘拂,这一切他都赞赏。归根结底,伦敦有一种独到之处:社交季节,社会文明。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盎格鲁[42]—印度家庭,他的家族至少有三代之久都管辖一个次大陆(虽然他厌恶印度、帝国和军队,奇怪的是,他想,我对于这些竟会有这样的感情)。有时候,文明,即便是这种文明,也会使他感到亲切,好像是他的私有物;有时,他会为英国而自豪,也为管家,为中国种的小狗,为安逸的姑娘而自豪。他知道这很可笑,可是这种感觉依然存在。那些医生、实业家以及能干的女人忙于他们的事务,他们都准时、机灵、强壮,似乎都值得他钦佩,他们是一些可以信赖的人,是生活艺术中能急人所难的伴侣,由于种种原因,眼前的景象确实令人十分满意;他要在树荫下坐一会,抽一支烟呢。
[42] 盎格鲁,古代居住于英格兰的部落,沿用为英国人的别名。
那边是摄政公园。不错,小时候他曾在摄政公园漫步——真奇怪,他想,怎么老是想起童年情景——兴许是见到了克拉丽莎的缘故,因为女人比我们更多地怀念过去,他寻思,她们把自己与一个个地方联系起来,与她们的父亲血肉相关——每个女人总为自己的父亲骄傲。布尔顿是个好地方,非常之好;不过,他想,我和她父亲、那老头怎么也合不来,有一天晚上,跟他吵得很厉害——争论一件事,究竟是什么,记不清了,大概是关于政治吧。
是的,他记得摄政公园:笔直的大道,左边的小屋里出售气球,园内有一座怪里怪气的塑像,上面还有铭文哩。他要找一个空座位。他不愿被询问时间的人打扰(他觉得有点睡意蒙眬)。只见一位头发灰白、上了年纪的保姆,身旁童车里的婴儿已安睡——那儿他能找到最好的座位,便在保姆坐着的椅子的另一头坐了下来。
忽然,他想起伊丽莎白走进房里、站在母亲身边时的情景,她的模样很别致,长得身材颀长,差不多已完全发育,称不上美貌,只能说漂亮,至多才十八岁吧。或许克拉丽莎与伊丽莎白关系并不好。“这是我的伊丽莎白。”——为什么那样说——为什么不简单地说“这是伊丽莎白”呢?——就像大多数母亲一般,企图掩盖真相而已。她过于相信自己的魅力,他想,她太自负了。
浓郁柔和的雪茄烟雾渗入他的咽喉,带来凉爽之感;他把烟一圈一圈吐出,烟雾放肆地在空中凝集一会儿,蓝色的烟圈缭绕着——我今晚要找个机会,单独与伊丽莎白谈一谈,彼得心里打算——过了片刻,烟雾开始晃动,变成沙漏形,顶端尖细,渐渐消失了;烟雾的形状极为古怪,他想。突然,他闭上眼睛,费力地举起手把沉重的烟蒂扔掉。他的脑海里闪过颤动的树枝、孩子们的话声、零乱的脚步声,以及过往的行人、车辆或高或低的轰鸣,仿佛有一把大刷子,把这一切都平稳地扫入他的脑海。他越来越沉下,沉下,终于深深地陷入羽毛般柔软的梦乡中。
头发花白的保姆重新拿起织针,彼得·沃尔什坐在她身旁温暖的座位上,打起鼾来。她穿着灰布衣裙,双手始终不倦地、平静地织着,看上去好像捍卫睡眠者权利的使者,又像一个精灵,黎明时分出现在天空与枝条构成的树林中。他好似孤独的漫游者,出没于小街深巷,触动了野蕨草,碰坏了大毒芹,蓦地抬头望去,只见道路尽头一个硕大的身影。
也许因为深信自己是个无神论者,所以,当他偶尔像教徒那样,感到异乎寻常的激奋时,自己都觉得诧异。他想,除了思维,我们身外别无他物;那是一种愿望,渴求安慰与解脱,也渴求某种力量,能超越芸芸众生,那些可悲的侏儒,那些孱弱、丑陋而胆怯的男男女女。假如他能设想这种力量,赋予它女性的形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她就存在于世上;他边思索边沿着小径彳亍,仰望苍穹和树枝,并迅速赋予它们女性的特征;又惊奇地注意到,她们变得分外端庄,仪态万方;微风吹拂枝桠,随着暗淡的树叶颤动,她们散播出仁爱、悟性和恩惠;过了一会,她们忽然飞腾上升,纵情狂欢,玷污了虔诚的外衣。
正是这种幻觉,仿佛给孤独的漫游者带来装满果子的锥形大口袋,或在他耳边喁喁细语,犹如海妖的歌声在翠绿的波浪上回荡,或像一束束玫瑰花,向他迎面拂来,或如苍白的面孔浮出水面,引得渔夫在巨浪中使劲泅游,要去亲昵一番。
正是这种幻觉永无休止地浮现,伴随着真实,却把她们的形态置于真实之前,使孤独的漫游者时常慑于她们的魅力,夺去他对大地的知觉和归去的愿望,给予他大致的安宁作为补偿,似乎(他走入林间曲径时就认为)所有这一切生存的渴望都单纯之极,万千事物融为一体,而这幻影,由天空和枝桠构成的形体,从汹涌的大海中升起(他年岁已大,五十出头了),宛如从波涛中可能推出一个倩影,通过她那高贵的手,倾注仁爱、悟性和恩惠。他兀自思量:让我们永不返回华灯之下吧,不再重返客厅,永不读完自己的书,再也不磕掉烟斗里的灰,再也不按铃唤特纳太太收拾杯盘;就让我勇往直前,赶上那硕大的幻影吧,她一昂头便会把我举到她的飘带之上,让我和其他一切都化为乌有哩。
幻觉便是如此。孤独的漫游者很快踅出树林,那边,一个老妇人来到门口,举起手遮在额上,白围裙被风吹起,她也许在等待他归来吧。她似乎(看上去脆弱,其实强有力)要越过沙漠,去寻找她失去的儿子,寻觅一个被毁灭的骑手,去充当人间纷争中死去的儿子们的母亲。因此,当孤独的漫游者沿着村中小街踽踽而行时,妇女们站在那儿编织,男人们在园子里挖土,黄昏似乎预示着不祥;人们伫立不动,仿佛他们知道并且无畏地等待一种令人悚然的厄运,它即将把他们彻底毁灭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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