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十七节

关灯 直达底部

她说,一定要有一个像赛普蒂默斯的儿子。其实,没有人能与赛普蒂默斯相比:他那么温存,那么庄重,又那么聪敏。难道她不能也读些莎士比亚的作品吗?莎士比亚是个很难懂的作家吗?

不能让孩子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出生。他不能让痛苦永久持续,或者为这些充满淫欲的动物繁殖后代,他们没有永恒的情感,只有狂想和虚荣,时而涌向这边,时而又倒向那边。

他谛视着雷西娅裁剪,整形,恰如一个人瞧着鸟儿在草丛里跳跃,飞舞,连手指也不敢动一动。实际上,人既无善意,也无信念,除了追求眼前更多的欢乐之外,没有仁慈之心,这就是真相(尽管她对此并不理会)。人们成群结队地去狩猎。他们结成一伙又一伙,去搜索沙漠,尖啸着消失在荒野中。他们抛弃死者。他们脸上满是怪相。譬如说,办事处的那个布鲁尔,他的小胡子上涂了蜡,戴着珊瑚领带扣针,穿着白色紧身裤,还有令人愉快的热情——然而他的内心却是一片冷漠和怯懦——他的天竺葵在大战中炸毁了——他的厨师精神失常;再比如那个叫阿米莉亚什么的,总是在五点准给大家送茶点——她是个目光狡黠、神色鄙夷、声名狼藉、贪得无厌的小东西;还有那些穿着浆洗过的硬衬胸的汤姆和伯蒂们[60],他们身上渗出一滴滴罪恶,他们从未见过他在笔记本上画的他们的丑态:赤身露体,装模作样。在街上,卡车在他身边隆隆驶过,招贴画上揭露种种令人炫目的暴行:男人陷在矿井下,女人被活活烧死;有一次,一群伤残的疯子列队在托特纳姆考脱大街上,跨着轻松的步伐,龇牙咧嘴地向他点头,从他身旁擦肩而过,每个人都抱歉似地、而又得意洋洋地显示不可救药的苦恼;这些疯子正在操练、透风,也许是作为展品,供公众消遣(人们哄然大笑)。他会不会发疯呢?

[60] 泛称,指庸庸碌碌之辈。

🍔 落·霞*读·书=- l u o x i a d u s h u . c o m -=

喝茶的时候[61],雷西娅告诉他,菲尔默太太的女儿要生孩子了。她可不能一天天衰老而没有孩子!她很孤单,很不幸福!自从他们结婚以来,她第一次哭泣。她的哭声远远地传到他的耳畔,他确实听到而且清楚地注意到哭声,他把它与活塞的撞击声相比。但他并无感觉。

[61] 英国人在下午4点半至5点左右有喝茶的习惯,茶桌上备有糕点、饼干之类。

妻子在哭,他却无动于衷;不过她每次这么深切、沉默、绝望地啜泣时,他就向地狱沉下一级。

终于,他把头埋入双手之中,这一姿态过分做作,他完全明白其中毫无诚意,只不过是机械的动作而已。现在他已投降,要由别人来帮助他;一定得唤人来,他屈服了。

什么也无法使他醒来。雷西娅扶他上了床,请来了一位医生——菲尔默太太介绍的霍姆斯大夫。那大夫给他作了检查,说他什么病也没有。哦,真令人宽慰!多么善良、多么好心的人啊!雷西娅自忖。霍姆斯大夫说,要是他自己感觉异样的话,就上音乐厅去排遣,或者同妻子一起休假一天,打高尔夫球。为什么不在临睡前吃点溴化剂呢?每次两片,用开水吞服。霍姆斯大夫敲敲墙壁说,勃卢姆斯伯里[62]一带的老房子内,嵌板细工大都做得挺讲究,不过,房东却愚蠢地用墙纸把它们全糊上;不久前有一天,他去看一个叫什么爵士的病人,住在贝德福德广场[63]……

[62] 伦敦市中心一地区,系不列颠博物馆和伦敦大学所在地。弗吉尼亚·伍尔夫自1904年起就在这里居住。

[63] 属于勃卢姆斯伯里区,在不列颠博物馆附近。

这样看来,没有任何借口了,他什么病也没有,只犯了那桩罪过,为此,人性已判处他死刑,让他丧失感觉。埃文斯阵亡时,他满不在乎,那便是他最大的罪过;可是在清晨,所有其他罪行都在床的围栏边昂起头来,摇晃着手指,针对他那平躺的身体冷嘲热讽。他躺在床上,意识到自己堕落了;他并不爱妻子,却跟她结婚,欺骗了她,引诱了她,并且使伊莎贝尔·波尔小姐怒不可遏;他身上布满斑斑点点的罪恶,因而,妇女们在街上看见他便会吓得发抖。对这样的可怜虫,人性的判决是死亡。

霍姆斯大夫再度来访、出诊。他身材高大,面色红润,仪表堂堂;他轻轻地踢几下靴子,照几下镜子,把一切都说成无关紧要——头痛啰、失眠啰、惊恐啰、乱梦啰——他说这些只不过是神经质的症状,其他什么也不是。假如霍姆斯大夫发现自己一百十六磅的体重减轻了,即使仅仅减轻半磅,他也要在早餐时叫妻子给他再来一份麦片粥(雷西娅得学会煮麦片粥呀);他又说,总而言之,健康主要靠自己掌握。要使自己对外界事物感兴趣,养成某种爱好。他打开莎士比亚剧本——《安东尼和克利奥佩特拉》——又把莎士比亚的书推开。霍姆斯大夫说,要有一种兴趣与爱好,因为,他自己那强健的体魄(他工作起来同许多伦敦人一样努力)就该归功于这一点:他总是能把精力从治疗病人转到搜罗古董式的家具,难道不是这样吗?啊,要是不嫌冒昧的话,他得说,沃伦·史密斯太太插的那把梳子可真漂亮哩!

当这该死的家伙再次来访时,赛普蒂默斯拒绝见他。他真的不见我吗?霍姆斯大夫愉快地微笑着说。呃,他不得不友好地推开娇小可爱的史密斯太太,这样才能越过她,进入她丈夫的卧室。

“哦,你害怕了,”他欢快地说,在病人身边坐下。竟然对妻子说什么要自杀,她还那么年轻,又是外国人,不是吗?难道这不会使她对英国丈夫产生一种极其古怪的想法吗?一个人对自己的妻子得负一种责任吧,难道不是吗?与其躺在床上,还不如去干一项工作,不是更好吗?他已经有四十年的经验了,赛普蒂默斯可以相信,霍姆斯大夫不会骗他——他压根儿没有病。下一次霍姆斯大夫再来时,希望看到赛普蒂默斯已经起床,不再使他的妻子,那位娇小可爱的太太,为他那么担忧了。

总之,人性——这个鼻孔血红、面目可憎、残暴透顶的畜生抓住他了。霍姆斯抓住他了。霍姆斯大夫每天按时来看他。赛普蒂默斯在一张明信片背面写道:一旦你失足走入歧途,人性便缠住你不放。霍姆斯不会放过他。他俩唯一的生路只有逃跑,不让霍姆斯知晓,逃往意大利——无论何处,无论何地,只要离开霍姆斯。

但是,雷西娅不能理解他。霍姆斯大夫那么善良嘛。他对赛普蒂默斯关心备至。他说,他一心想帮助他们。她告诉赛普蒂默斯,霍姆斯大夫有四个孩子,他邀请她去喝茶呢。

这么说,他被遗弃了。全世界的人在叫嚷:为了我们,自杀吧,自杀吧!可他为什么要为了他们而自杀呢?想想看,食物可口,太阳温暖;而自杀这回事,又该怎么办呢?用一把餐刀,血流满地,太恶心了——还是吸煤气管吧?他太软弱了,几乎连手也难以举起。况且,他已被判决,遭到遗弃,孑然一身,同濒死的人一样孤苦伶仃;然而,在这孤独中,却自有莫大的欣慰,崇高的独立不羁,逍遥自在,那是有牵挂的人无法享受的。诚然,霍姆斯是胜利者,那长着血红鼻孔的畜生是胜利者。不过,即使霍姆斯本人也无法碰一下这个被抛弃、被排斥的畸零人,在天涯海角飘泊的最后一个厌世者,他回眸凝视红尘,仿佛溺水而死的水手,躺在世界的边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