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印度 · 二
二
多年前我在英国读研究生,第一天正式搬进宿舍的时候,隔着窗子第一次看见我未来的舍友美胡。他的一口牙齿在黝黑的脸上发出白幽幽的光,导致我在他自我介绍之前一直以为他是个黑人。我住的是男女混住的宿舍,一共三男三女,三个男生中就有两个是印度人-美胡和约给什。
美胡和约给什分别来自印度的一南一北,个头肤色不同,性格也大相径庭。
美胡是在大城市孟买长大的富家公子,酷爱玩乐,是赌场和迪厅的常客。约给什则是一路自己打拼的穷家小子,性格较为内敛,而且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外出打工赚零花钱;美胡是在信仰印度教的家庭长大的叛逆分子,已经接近没有信仰。而约给什在自己的房间里悬挂了印度神像,每天晨昏请安,几次祈祷;美胡的“破处之夜”就在我隔壁的他的房间发生,宿舍里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约给什暗恋许久的法国女生投向别人怀抱,他躲在楼梯的角落泣不成声……如此不同的两个印度人,相处得却也十分融洽。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同样能歌善舞,而且都不吃牛肉和猪肉。所以我常常一边在厨房挥汗如雨地翻炒着猪牛肉搞得满屋子肉气腾腾,一边心里默念着:约给什的神啊,原谅我们这些粗俗的野蛮人吧……
通过美胡和约给什,我逐渐认识了很多印度人,也开始意识到他们是英国最大的少数族裔。在我的学校里也有很多印度和巴基斯坦移民的第二代和第三代,美胡和约给什称这些人为“椰子人”,暗含“棕皮白心”的讥讽之意,和我们称美英国家长大的华人(即ABC、BBC)为“香蕉人”有异曲同工之妙。有一次印巴两国举行板球赛,“椰子人”们全都聚集在电视房和学校酒吧内,分别为自己也许从未踏足的遥远的故乡加油助威。他们情绪激昂,相互虎视眈眈,气氛剑拔弩张,比赛结束后还差一点打起来。反倒是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土生土长的同学们情绪比较平静,约给什说:“他们是盲目的,他们不知道历史之痛……谁又想走到今天这一步?”
他口中的“历史之痛”指的是1947年的印巴分治,这片伤痕累累的土地最终还是分裂为以印度教为主体的“世俗”印度和伊斯兰教国家巴基斯坦。然而那时的我对这段历史还是知之甚少,所以看不清约给什眼中迷雾一般的哀伤。
工作之后,我的同事中也有很多是印度人,他们代表了另一个印度-正在崛起中的大国印度。这些同事大多是毕业于印度国内名校的精英,一口英语虽然带着浓浓的印度口音,在语法、词汇和流利程度上却都无懈可击。他们头脑聪明,反应迅速,善于表达,长于思辨-这似乎是印度特有的民族性格。遇上不懂的问题,我最喜欢请教印度人,他们口头表达能力一流,对问题的解答清楚透彻,是天生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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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和许多印度人成为朋友,我就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除了给印度人安上“阿三”、“阿叉”这样带有污辱性质的绰号,我们对他们又真正了解多少?为什么我们的好奇心总是指向白肤金发的欧美人士,却一直忽略了这些棕色皮肤的近邻?
更令我感到困惑的是西方人对于印度的迷恋。为什么在很多中国人看来无比“脏乱差”的印度却是西方人眼中的精神圣殿?印度果真是一个蕴含着无尽智慧的宝库吗?甲壳虫乐队去那里学习冥想,乔布斯和朋友一道浪迹印度寻找顿悟,毛姆《刀锋》中的男主角拉里最终在印度找到了他想要的终极真理……而20世纪60~70年代,无数嬉皮士更是听从他们内心“来自东方的召唤”,不远万里来到印度,学习印度宗教,寻找内心的灵性和觉悟。可是谁能说清,这究竟是一种高贵的修习,还是用来逃遁现实生活的手段,甚至只是一种肤浅的自恋情绪?
带着这样的困惑和好奇,2007年底的圣诞假期,我和铭基第一次踏上了那片神秘的土地,希望找到能破解这神秘的线索。短短十天,我们看到数之不尽的造物奇迹,也看到不忍卒睹的人间惨剧。印度是万神殿,也是修罗场。
十天的旅途中,我总觉得眼见的一切都充满了矛盾:脏乱不堪的小城里隐藏瓦拉纳西小巷里造成交通堵塞的“圣牛”着豪华程度令人咋舌的五星级酒店,而门外不到一百米处就蹲着一群群正在生火取暖的穷人,这是活生生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印度教的哲学思维那么高超繁复,而它的仪式却又那么原始单纯;歌颂善行,强调功德积累的印度教徒却
也不忘欺骗和压榨游客;贫穷的人们自己衣不蔽体,却不忘施舍一点小钱给乞丐;一向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爱干净民族的印度人毫不掩饰地当街大小便;在大城市里露宿街头的乞丐情状无比悲惨,然而他们不必担心“强制拆迁”,政府不能驱赶、收容、遣返他们,因为他们有选择居住地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他们的贫穷是受到保护的……
尽管在第一次的印度之行中遭遇了许多乱七八糟的破事儿,在我的眼中这仍然是个神奇有趣、有矛盾的多面性而且充满了无数种可能的国度。在这样的国度,连贫乏的那一面都满溢着诗性 落霞文学网。我觉得印度人是最具有诗人气质的民族,就连他们迎着朝阳蹲在旷野上大便的情景,都让人觉得是世间最富有深意的活动。
印度教那广博的包容性也令我着迷。它从不弃绝任何东西,这种庞大的接纳和包容能力使得伊斯兰教、基督教、锡克教、佛教、耆那教等宗教都能够与之并存,并受到它的影响。从前的我对一些宗教的教义怀有恶感甚至是恐惧心理,可是在印度停留不过短短十天,看到印度教的包容,不禁为自己的无知和狭隘感到惭愧。
我终于意识到,在很多时候,宗教的偏执性其实是来自于人而并非它的本身,如果只是怀着学习的心态在宗教中获取思考方式和精神力量,便不会那么容易钻入某些死胡同里。同样,如果“无神论”是建立在无知而自大的基础上,那么根本不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清人袁枚在《续子不语》中写道:“常见孔圣、如来、老聃空中相遇,彼此微笑,一拱而过,绝不交言,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虽然原文本身很有点儿恶搞的精神,但是那种没有压迫性的“天地之所以为大”的情怀,也的确正是我在印度所感受到的。
那次旅行使我渐渐开始理解西方年轻人对于印度的感情。他们(其实也是我们)所处的高度“文明”的世俗社会并不像个真正的社会,它更像是一个集市,充满物质,讲求理性,不在乎心灵的需求。当人们终于开始感受到这个社会以及自己心灵的空虚时,他们将转而追寻那些能够填补空虚的东西,并最终回溯到一个深刻的源头来修复这种空虚。也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开始对古老东方的灵性传统及它的“修复”作用发生兴趣,这几乎成为了西方社会中一股自发的潮流。
然而这些灵性的追随者却很少是基督徒,大概是因为正统教会教条森严价值观保守,令人望而却步。相比之下,身为“万神殿”的印度却相信抵达神的道路不止一条,重要的不是方式而是目的。只要目的是好的,那么方式便也是好的。此外,今日的基督教太过基于信仰,反而忽视了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是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印度却深深懂得这其中的精髓。与一味遵守教条相比,它更看重精神体验,再贫乏的小城镇里也总能找到静修所和灵修中心,更有无数长须赤足的苦行者们如当年的佛陀般日复一日地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以求从尘世中获得永恒的解脱……
印度也使我开始欣赏直觉和经验智慧的力量,它们是对西方所提倡的理性思维的重要补充,因为世界无法仅仅用语言和数字来定义,生活中总蕴含着神秘而不可预知的东西。然而旅行结束回到伦敦,我又立刻一头扎进了那个理性的物质世界,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内心焦躁不安,生活围绕着杠杆收购模型和资产负债表而展开。我甚至没有时间去欣赏日落之美,“灵性”之类的东西更是早被抛到脑后。印度精神就这样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正如印度裔作家奈保尔在《幽黯国度》一书中所言:“在我的感觉中,它(印度精神)就像一个我永远无法完整表达、从此再也捕捉不回来的真理……”
辞掉工作踏上旅途之后,拉丁美洲的大山大水帮我重新寻回了一些早已失落在“文明”的城市生活中的东西-野性、热情、冒险的乐趣、与自然的联系……
而至于心中缺失的另外一些东西,我一直在寻找的那些东西-生命的意义,信仰的价值,理想和现实的平衡点,形而上学的问题与日常生活的调和……直觉告诉我,虽然这些问题永远也没有终极答案,然而有可能将思考引向更深处的线索就埋藏在某个地方-是的。在“万神殿”。在人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