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霞读书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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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十三岁那年进了特坎伯雷皇家公学。这所学校以其历史久远而自豪。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学校,创建于诺曼人征服英国[1]之前,当时只设有几门基础课程,由奥古斯丁教团的修士讲授。这所学校也像别的许多同类学校一样,在修道院遭到毁坏之后,由亨利八世国王陛下的官员整顿重建,学校的名称就源于此。自那时起,学校采取了比较适宜的办学方针,为当地上流人士以及肯特郡各行各业人士的子弟提供足以应付实际需要的教育。有一两个学生走出校门之后,便成为名闻遐迩的作家,开始以诗人的身份出现,只有莎士比亚才具有盖过他们的非凡才华,最后从事散文写作,他们的人生观对菲利普这一代人仍有着深刻的影响。这所学校也出了一两个才干卓越的律师,不过如今才干卓越的律师并不罕见。另外,还出了一两个战功显赫的军人。然而,皇家公学在脱离修士会以后的三百年内,主要还是培养教士、主教、主任牧师、牧师会成员,特别是乡村牧师。学生里有不少孩子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也都在这儿念过书,也都当过特坎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因此这些学生踏入校门时,就已经决定要担任牧师。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迹象表明,就连在这些人身上也会出现某些变化:有几个孩子重复着他们在家里听到的话,说什么如今的教会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问题倒并不在于教会的俸禄微薄,而是现在从事教会事务这个阶层的人跟过去不同了。据两三个孩子了解,有几位副牧师的父亲就是做买卖的。他们宁可出国到殖民地[2]去(当时,凡是在英国无法找到工作的人,仍然把殖民地看作他们最后的希望),也不愿在某个出身卑微的家伙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黑马厩镇的牧师公馆一样,说到做买卖的,就是指那些没有福分获得田产(这里,拥有田产的乡绅和一般的土地所有者之间存在着细微的差别),或那些并非从事四大专门职业[3]的人(一个有身份的人可以干的也不外乎这四门职业)。这所学校的走读生里面,大约有一百五十人是当地的上流人士或驻扎在兵站里的军官的儿子,至于那些父亲经商的孩子,则感到自己身份低微而无法抬头。

[1] 指1066年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率领的诺曼人对英国的军事征服。

[2] 殖民地,指英国在美国独立前最初建立的十三个殖民地,也就是美国独立时的十三个州。

[3] 四大专门职业,一般指需要接受高等教育和特殊训练的律师、建筑师、医生和牧师这样四种职业。

学校里的那些教师有时在《泰晤士报》或《卫报》上也看到一些教育方面的新思想,但是根本不肯接受。他们热情地希望皇家公学保持原有的老传统。那些死亡的语言[4]被教得十分全面到家,孩子们在后来的岁月中往往一想到荷马或维吉尔,就感到一阵厌烦。尽管也有一两个放肆大胆的人在教员公共休息室用餐时暗示说,数学已显得日益重要,但大家仍普遍觉得这门学科不如古典文学高雅。学校里既不教授德语,也不设置化学课。而法语也只由级任教师教授,他们比外国教师更能维持好课堂的秩序;况且,他们的语法知识丝毫不比任何法国人差,至于若不是侍者懂点儿英语,他们中的无论哪一位恐怕都无法在布洛涅的餐厅里喝上一杯咖啡,这一点似乎无关紧要。地理课主要是让学生们画地图,这也是他们最爱干的事儿,特别是涉及某个多山国家的时候,因为画画安第斯山脉或是亚平宁山脉[5],可以消磨掉很多时间。教师都是一些从牛津或剑桥毕业的、没有结婚的教士。假如他们当中偶尔有哪个想要结婚成家,就得听凭牧师会的安排,接受某项俸禄微薄的职务才行。可是多年以来,他们当中还没有哪一个愿意离开特坎伯雷这个品位高雅的社交圈子(这个社交圈子既充满了宗教的气氛,又由于当地的骑兵站而具有尚武的色彩),去过乡村教区那种单调的生活;他们眼下都已进入中年。

[4] 死亡的语言,指拉丁语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再使用的语言。

[5] 安第斯山脉在南美洲,而亚平宁山脉在意大利境内。

另一方面,校长却非得结婚不可;他主持学校事务,直到年老体衰才罢手。校长退休时,不但可以获得一份比下级教师所能希望的优厚得多的俸禄,而且还被授予牧师会的名誉会员。

可是,就在菲利普进入皇家公学的前一年,学校发生了一项重大的变化。早一阵子,当了二十五年校长的弗莱明博士耳聋得十分厉害,显然无法继续为上帝效劳增光了。后来,市郊正好出现了一个年俸六百英镑的肥缺,牧师会便提出把这份差事给他,其实也是在暗示他应该马上退休。靠着这样一份俸禄,他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地调养身体,医治病痛。有两三位对这份肥缺感到眼红的副牧师对他们的妻子说:把这样一个需要由身体强壮、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来主持的教区,交给一个对教区的工作一无所知、已经捞足了油水的老头儿,真是太不像话了。但是这些尚未得到圣职的教士私底下的怨言,是传不到大教堂牧师会成员的耳朵里的。至于那些教区居民,他们在这桩事上没什么可说的,因而也就没有人去征求他们的意见。而卫斯理宗教徒和浸礼会教徒在乡村里也都设有自己的小教堂。

对弗莱明博士做出这样的安排后,就有必要找一个继任人。假如从本校的下级教师中挑选,那是违背学校传统的。全体教师一致希望选择预备学校校长沃森先生出任:他几乎不能算是皇家公学的教师,大家认识他已有二十年了,用不着担心他会成为一个惹人讨厌的角色。可是,牧师会的意外决定却叫他们大吃一惊。牧师会选中了一个名叫珀金斯的家伙。一开始,谁也不知道珀金斯是什么人,他的姓名也没给谁留下好的印象。然而他们在震惊之余,忽然意识到这个珀金斯原来就是亚麻织品店老板珀金斯的儿子。弗莱明博士在午餐前才把这个消息通知全体教师,他的神态也显得十分慌乱。那些留在学校里吃饭的教师,几乎默不作声地埋头用餐,在工友离开屋子前绝口不提这件事,过后才议论起来。当时在场的那些人的姓名实在无关紧要,但是他们的外号“常叹气”“柏油”“瞌睡虫”“水枪”和“小团团”却为学校里的好几代学生所熟知。

他们全都认识汤姆·珀金斯。首先他这个人算不得上流绅士。大家对他的情况记得十分清楚。他是个身材矮小、肤色浅黑的小男孩,长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和两只大眼睛,看上去像个吉普赛人。他来校念书时,是名走读生,享受学校提供的最高奖学金,所以他在学校里接受教育压根儿不用花一个子儿。当然,他的确十分聪明。在每年的授奖典礼上,他总拿到许多奖品。汤姆·珀金斯成了学校用来展示的学生。这会儿,教师们相当苦涩地回想起当年他们那么担心他去领取某所规模较大的公学的奖学金,从而溜出他们的掌心。弗莱明博士曾经亲自跑去拜访他那位开亚麻织品店的父亲——他们都还记得开设在圣凯瑟琳大街上的那家“珀金斯—库珀”亚麻织品店——而且表示希望汤姆在上牛津大学之前能始终留在他们那儿。皇家公学是“珀金斯—库珀”亚麻织品店的最大主顾,珀金斯先生自然十分乐意地做出规定的保证。汤姆·珀金斯继续成功得意。他是弗莱明博士记得的古典文学学得最出色的学生。离校时,他领走了学校向他提供的最优厚的奖学金。他在马格达兰学院又得到一份奖学金,接着便开始了大学里的辉煌生涯。校刊上记载了他一年年取得的荣誉。当他两门功课都获得第一名时,弗莱明博士便亲自写了几句颂词,刊登在校刊的头版上。学校教师在为他学业上的成绩感到欣喜时,心里也分外满意,因为“珀金斯—库珀”亚麻织品店这时已经遭逢了厄运。库珀纵酒狂饮;而就在汤姆·珀金斯取得学位之前,这两位亚麻织品商提交了破产申请书。

汤姆·珀金斯及时接受圣职,开始当上了牧师,而他干这个行当是再合适也不过了。他先后在威灵顿公学和拉格比公学担任过副校长。

可是,对他在其他学校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欣喜是一回事,而在自己学校里在他的手下供职,那又是另一回事。“柏油”先生经常罚他抄书,“水枪”先生还打过他的耳光。他们实在想象不出牧师会怎么会犯下这样的错误。谁也不会忘记他是个破产的亚麻织品商的儿子,而库珀的嗜酒如命似乎更叫他丧失颜面。不言而喻,特坎伯雷教长自然热情地支持自己提出的候选人,大概还会请他赴宴用餐。但是,在教堂场地内举行的那种令人愉快的小型宴会,如果让汤姆·珀金斯坐在桌旁,是否还会具有相同的气氛呢?兵站方面又会有什么反应?他根本无法指望军官和上流人士会把他当作他们中的一员来加以接待;那样会给学校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害。家长们肯定会表示不满,如果大批学生中途退学,谁也不会感到意外。况且,到时候还要称他一声“珀金斯先生”,实在有失尊严!教师们很想集体递交辞呈以示抗议,但是又心神不安地害怕上面会不动声色地接受他们的辞呈,便只得作罢。

“唯一的办法就是做好应变的准备。”“常叹气”先生说。五年级的课他已教了二十五年,再也找不到哪个人教得像他那样不称职的了。

他们和新校长见面后,并没有感到安心一点。弗莱明博士邀请他们在午餐时跟新校长见面。如今他已经三十二岁,个子又高又瘦,而那副散漫的不修边幅的样子仍然和教师们记忆中的那个小男孩完全相同。他身上胡乱地穿着几件做工粗糙的破旧衣服,头发还是像以前那样又黑又长,显然他从来没有学会如何梳理头发;随着他的每一个动作,那一绺绺头发就耷拉到脑门上,接着他迅速地用手把眼睛旁边的头发往上一撩。他脸上胡子拉碴,黑色的胡须几乎都快长到颧骨上了。他跟教师们谈起话来从容自在,仿佛刚跟他们分别了一两个星期。显然他见到他们很高兴。他似乎对自己的职务一点儿也不感到生疏。人家称他“珀金斯先生”,他也好像并没察觉这里面有什么奇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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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教师们道别时,有位教师没话找话,提到他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赶火车。

“我想到周围去转一圈,看看那家店铺。”珀金斯欢快地回答说。

在场的人明显地陷入了窘境。他们暗自纳闷,他怎么这样直心眼儿,而更糟的是,弗莱明博士没听清楚他说的话。他的太太对着他耳朵大声嚷道:

“他想到周围去转一圈,看看他父亲的老铺子。”

大家都感到了话里的羞辱之意,只有汤姆·珀金斯没有察觉。他转身朝着弗莱明太太:

“您知道那铺子现在是在谁的手里?”

弗莱明太太几乎答不上话来,心里十分恼火。

“仍然在一个亚麻织品商的手里呗,”她口气尖刻地说,“名字叫格罗夫。我们不再上那儿买东西了。”

“不知道他肯不肯让我进去看看。”

“我想要是讲清楚您是谁,他会让您看的。”

直到那天晚上吃完晚饭后,才有人在教员公用室里提起那件一直憋在大家心里的事。接着“常叹气”先生开口问道:

“哎,你们觉得我们的这位新上司怎么样?”

他们想起午餐时的那场交谈。实际上那算不上是一场交谈,而是一场独白。珀金斯一刻不停地说着话。他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语速很快,嗓音深沉而洪亮。他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声短促而古怪。他们很难听明白他的意思,因为他不断地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他们并不总能领会两者之间的联系。他谈到教学法,这是相当自然的,但他却把教师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德国现代理论大讲特讲,听得他们满腹疑虑。他谈到古典文学,可又提起他本人去过希腊,接着又扯到考古学上,说他曾经花了整整一个冬天挖掘古物。他们实在看不出这一切对于教师辅导学生通过考试究竟有什么用处。他还谈到政治。教师们听到他把比肯斯菲尔德勋爵[6]跟阿尔西比亚德[7]加以比较,觉得相当怪异。他还谈到了格莱斯顿先生[8]和地方自治。他们这才明白,他原来是个自由党人。大家的心顿时往下一沉。他还谈到了德国哲学和法国小说。教师们认为,一个兴趣如此广泛的人,其学术上的造诣肯定不会很深。

[6] 比肯斯菲尔德勋爵(1804—1881),即本杰明·狄士累里,英国首相(1868;1874—1880),保守党领袖,作家,写过小说和政论作品。

[7] 阿尔西比亚德(公元前450—前404),雅典将军和政治家,后被放逐和暗杀。

[8] 格莱斯顿先生(1809—1898),英国自由党领袖(1867—1875),曾四次担任首相(1868—1874;1880—1885;1886;1892—1894),曾于1886年和1893年两次提出地方自治法案,均遭上院否决。

最终那位“瞌睡虫”先生把大家的印象总结起来,概括成一句可以用作结论的确凿不移的话语。“瞌睡虫”是三年级高班的级任教师,性格软弱,老是低垂着眼皮。他个子太高,体力不足,举动缓慢乏力,给人一种无精打采的印象,别人给他起的这个外号,真是再适当不过了。

“他这个人满腔热情。”“瞌睡虫”说。

热情就是缺乏教养的表现。热情绝不是上流绅士所应有的风度。他们想到救世军吹吹打打的喧闹场面。热情意味着变动。他们一想到合乎心意的旧有习惯岌岌可危,都禁不住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他们简直都不敢去展望未来。

“他看上去越来越像个吉普赛人了。”过了一会儿,有人这么说。

“不知道教长和牧师会选择他的时候是否知道他是个激进分子。”另一个人充满怨气地说。

可是谈话无法继续下去。大家心里都乱糟糟的,一时说不出话来。

一个星期以后,“柏油”先生和“常叹气”先生一块儿步行前往牧师会会堂参加每年举行的授奖典礼。在路上,素来说话刻薄的“柏油”先生对他的同事说:

“哎,咱们参加了这儿的好多次授奖典礼,是吧?真不知道下次是不是还会参加。”

“常叹气”显得比平时更加神色忧伤。

“只要有份略微像样一点的俸禄,我倒不在乎什么时候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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